中新社吉隆坡十月五日電 題:開放中文投訴:大馬華人喜疑參半
中新社記者 蘇祥新
馬來西亞公共投訴局近日做了一件大好事--允許國人使用中文投訴。
公共投訴局在發(fā)表一年一度的常年報告中宣布:任何人若對各級政府有任何不滿,可通過寫信、上訪、電郵或使用電話等方式向該局投訴,并破天荒允準投訴可使用中文。
此舉一開,大馬華人咸表歡迎。大馬以國文(馬來語)和英語為官方語言;中文(或曰華文)為“第三語言”,向不為政府機構(gòu)采用。占大馬全國人口四分之一的華人中相當部分只通曉中文;而另有相當部分雖諳國文,但中文嫻熟于國文。大馬販商同業(yè)總會會長蔡樹民便屬于后者。他向記者表示:販總每年舉行常年大會后,都會把大會提案呈交有關(guān)部門,以反映販商的意見,而這要花不少時間請人用國文書寫,F(xiàn)在則不必“畫蛇添足”,販總當然歡迎。
不久前,大馬警方在吉隆坡鬧市區(qū)金河廣場啟用“突發(fā)緊急事件報警機”,無論刮風下雨報警機二十四小時“接警”。為了防止惡作劇,機器中部設有攝像頭。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不少大馬華人對先進機器敬而遠之,不是怕攝像頭留影,卻是礙于語言,那個只能以馬來語報警的“玩藝兒”對獨曉中文的華人形同虛設。
現(xiàn)在好了,語言障礙不存,萬事大吉了嗎?非也,新問題又來了。行動黨士布爹區(qū)國會議員郭素沁歡迎公共投訴局的這項親民措施,不過她更希望公共投訴局“說到做到”。這位反對黨陣營中的知名女強人指出,以她親身經(jīng)驗,百姓投訴鮮少得到反饋;她本人歷來不相信寄信或傳真到政府機構(gòu)會有效果,通常她會親自把投訴信登門交到有關(guān)部門,同時要他們書面簽收。
沒有議員身份的普通華人更有憂慮的理由。蔡樹民指出,販商總會過去致函國家銀行、財政部等政府機構(gòu),所寄出的信件中超過八成石沉大海。他搖頭道:使用國文投訴尚且如此,若用華文書寫投訴信,想要受理不知猴年馬月,“以后重要的投訴我們還會用國文”。
原來語言并非首要,有關(guān)部門的行動(效率)遠較語言來得關(guān)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