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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稱自己未參與群毆 被請到派出所只為作證

2005年11月25日 09:19

  中新網(wǎng)11月25日電 北京青年報消息,昨天凌晨1點半,山東魯能隊球員高明走出了青島泰山路派出所。他是因一起發(fā)生在酒吧門外的群毆事件被叫到派出所協(xié)助調(diào)查的,高明稱自己是現(xiàn)場目擊證人。

  對于有關(guān)報道涉及的“高明涉嫌參與群架”,高明感到有些無奈,在電話里他告訴記者:“我根本就沒打架,連酒都沒喝,警方請我去派出所主要是讓我作證!

  據(jù)《青島晚報》報道,打架的原因是,雙方各有一人在酒吧的走廊有過身體碰撞。與高明朋友打架的對方幾人中有1人被打得滿臉是血。

 
編輯:盧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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