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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槍擊案"扁座車搶手 有人欲出500萬購買(圖)

2006年05月24日 09:30


    圖為“319槍擊案”事發(fā)當時扁呂所乘坐的紅色吉普車 (來源:臺灣《中華日報》)

  中新網(wǎng)5月24日電 “319槍擊案”發(fā)生至今已經(jīng)2年多,當時經(jīng)受槍傷的阿扁座車一直被檢警扣留。近來,車主陳福春透過臺南市“副議長”郭信良表達不滿,并且指出有企業(yè)家出價500萬(新臺幣,下同)想買下這輛車,要求檢警盡速歸還。

  據(jù)中通社及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23日指出,“319槍擊案”陳水扁乘坐的吉普車遲遲未發(fā)還,卻仍要繳納燃料稅及牌照稅,相當不合理。即使二屆真調會重啟調查也是未來式,檢警不應該結案至今不還車。

  據(jù)悉,該座車案發(fā)后即刻被項目小組以證物扣留,即使后來檢方宣布結案,但該車還是沒有歸還車主陳福春。警方表示,暫時還安置在某個不能對外透露的隱秘處!

  “立法院”日前通過第二屆“319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委員名單,雖然執(zhí)政黨強力杯葛,未來極可能重啟調查。就此看來,作為重要物證的此車近期不可能歸還。臺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表示,因第2屆真調會有可能成立并重新偵查,因此還不能發(fā)還該車給車主。

  郭信良說,車主陳福春曾兩次向臺南“地檢署”聲請發(fā)還,都未獲同意;檢方有意以100萬元購買這輛吉普車,未來將擺設在司法博物館,但車主向他表示,有企業(yè)家開價500萬想買這輛車留做紀念,司法單位卻游說車主以100萬元出售,將來留在司法博物館內,而且語帶威脅的說,否則車子也拿不回去。

  警方坦承確實有打算花100萬元買下車子,由誰出錢則不愿透露。

  “司法院”刑事廳長劉令祺表示,“319槍擊案”目前只是結案,并未移送法院,因此非法院所能處理,他建議車主再向臺南“地檢署”聲請發(fā)還吉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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