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4日電 “319槍擊案”發(fā)生至今已經(jīng)2年多,當時經(jīng)受槍傷的阿扁座車一直被檢警扣留。近來,車主陳福春透過臺南市“副議長”郭信良表達不滿,并且指出有企業(yè)家出價500萬(新臺幣,下同)想買下這輛車,要求檢警盡速歸還。
據(jù)中通社及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23日指出,“319槍擊案”陳水扁乘坐的吉普車遲遲未發(fā)還,卻仍要繳納燃料稅及牌照稅,相當不合理。即使二屆真調會重啟調查也是未來式,檢警不應該結案至今不還車。
據(jù)悉,該座車案發(fā)后即刻被項目小組以證物扣留,即使后來檢方宣布結案,但該車還是沒有歸還車主陳福春。警方表示,暫時還安置在某個不能對外透露的隱秘處!
“立法院”日前通過第二屆“319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委員名單,雖然執(zhí)政黨強力杯葛,未來極可能重啟調查。就此看來,作為重要物證的此車近期不可能歸還。臺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表示,因第2屆真調會有可能成立并重新偵查,因此還不能發(fā)還該車給車主。
郭信良說,車主陳福春曾兩次向臺南“地檢署”聲請發(fā)還,都未獲同意;檢方有意以100萬元購買這輛吉普車,未來將擺設在司法博物館,但車主向他表示,有企業(yè)家開價500萬想買這輛車留做紀念,司法單位卻游說車主以100萬元出售,將來留在司法博物館內,而且語帶威脅的說,否則車子也拿不回去。
警方坦承確實有打算花100萬元買下車子,由誰出錢則不愿透露。
“司法院”刑事廳長劉令祺表示,“319槍擊案”目前只是結案,并未移送法院,因此非法院所能處理,他建議車主再向臺南“地檢署”聲請發(fā)還吉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