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涉嫌冒充高干子弟詐騙600余萬元的李立坤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審時,否認了全部指控,稱涉案款都是包養(yǎng)他的晉某幫忙借來用于經(jīng)營公司的。
昨天9點30分,長相清秀的27歲男子李立坤被帶上法庭。檢察官宣讀起訴書,指控李立坤自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間,自稱爺爺是原公安部領導,對晉某等兩人以借款做生意給高額利息為誘餌,詐騙426萬余元。此外,李立坤還以要辦航空雜志、成立公司等方式,詐騙曾某和北京萬興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等共計200萬元左右。
起訴書宣讀完后,李立坤立即否認了全部指控。他直截了當?shù)爻姓J自己是一名同性戀,稱錢都是從同性戀朋友那兒借來的。李立坤說,他是房山人,出生在一個普通的教師家庭。在北京一所大學畢業(yè)后,他曾在一家航空服務公司工作,并長期被幾名有錢人包養(yǎng)。李立坤說,他通過一名包養(yǎng)者認識了晉某,并和晉某住在一起,晉某給他買了車和雍和家園的一處房產(chǎn),加上晉某給他的錢,總共有230余萬元。后來,因為要開公司做生意,他讓晉某做擔保,并承諾付給高額的利息和回報,先后向晉某的弟弟和其他幾個有錢人借錢。
然而,在檢察官提供的晉某的證言里,晉某卻稱,他沒有給過李立坤錢款,所有的錢都是李立坤從他和弟弟那里騙走的,而且也否認了他曾為李立坤做擔保并一起借錢的說法。同時,檢察官庭上宣讀了多達20多個當事人的證言,他們都一致稱李立坤是虛構了高干子弟的背景,并偽造了很多合同,騙走了他們的錢,之后再沒還過。
面對眾多證言,李立坤依舊稱自己沒有騙錢,始終堅持說他的錢都是正常的經(jīng)營投入和借款,但他并沒有提供證據(jù)來證實這一切。
此案將擇日宣判。(來源:京華時報報;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