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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學舞眾目下遭羞辱 港女銀行總裁向舞王索償

2006年06月13日 09:32


王以智。(香港東方日報圖)



舞王夫婦。(香港東方日報圖)

  中新網(wǎng)6月13日電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香港匯豐銀行亞洲區(qū)行政總裁王以智,因熱愛跳拉丁舞,不惜支付一億二千萬元學費,跟蜚聲國際的“拉丁舞后”及其夫達成口頭協(xié)議,跟兩人學八年跳舞,更預繳逾六千多萬元學費。

  豈料,前年她于練習跳舞期間,遭“拉丁舞后”的丈夫在眾目睽睽下以粗言相向,令她尷尬非常,遂決定終止合約,她更入稟高院向兩被告追討該筆六千二百萬元的預繳學費。

  原告人為中年女子王以智,(洋名Monica),首被告Mirko Saccani,次被告則是其妻“拉丁舞后”Gaynor Fairweather。被告夫婦認為王應繼續(xù)履行口頭合約,認為王預繳逾六千萬元后,仍有余款四百萬鎊(約六千萬港元)未繳付,遂向王反申索該筆余款。

  王以智代表律師在開案詞指,王盼參與國際跳舞賽事,早于○○年便跟女被告學跳舞,兩年后才跟男被告拜師學藝,當時已繳付兩筆共逾一千萬元學費。

  眾目睽睽遭羞辱

  王作供時指,當時男被告要她口頭答應兩份分別三年及五年的協(xié)議,學費達一億二千萬元,并于○四年底生效,王解釋,當時男被告不斷施壓,又威脅會實時終止上述兩年協(xié)議及退款,王因不想過往的練習付諸流水,惟有預繳六千二百萬元。

  王續(xù)稱,直至○四年八月,她為準備九月在美國邁阿密舉行的跳舞賽事,遂在銅鑼灣的麗花大飯店練習。她憶述稱,當日她與男被告在臺上跳舞時,因在場人士的目光均集中于女被告的前夫Donnie Burns的組合上,男被告不滿,遂當場向王連珠炮訓斥“l(fā)azy cow”(蠢材)等。王雖表現(xiàn)平靜,但她當時“感到好尷尬,有好多人我識,被人在公眾地方羞辱,心情很差劣”。

  口頭協(xié)議學八年

  王續(xù)指,男被告練習完又向王說:“Monica,我永遠都不想見到你!”男被告又表明早前的八年長口頭協(xié)議會終止,不會再有課堂及比賽,更會原銀奉還,王當時同意。但之后,男被告卻游說王繼續(xù)履行協(xié)議,并拒絕退款。

  原告代表律師昨指,男被告當時已答應終止及還款,又認為有關合約內(nèi)有條款,表明雙方要維持互信關系,認為男被告當日在飯店的爆粗所為已違反條款,原告有權終止有關協(xié)議。

  不過,兩被告卻否認曾說過會取消協(xié)議或會退款,上述粗言只是一般跳舞導師的激勵學生的說話,兩被告認為原告答應會簽約直至二○一二年,不能終止,男被告更認為王所提交的欠單是王冒其簽名,故拒絕退款。

 
編輯: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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