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4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印尼政府與日本駐雅加達大使館今天取消了簽署“日本向印尼支援三艘巡邏艇決議”的活動。
日本駐印尼大使隨后告訴記者,在簽署捐贈協(xié)議活動舉行的幾分鐘前,印尼方面要求日本對部分捐贈條款作出澄清。
不過印尼外交部否認印尼主動提出取消簽署協(xié)議活動!拔覀冇懻摿藚f(xié)議,隨后發(fā)現有些事情需要澄清,因此我們決定取消簽署協(xié)議活動,這只是個行政問題。”印尼外交部一名官員說。
他稱日本與印尼的簽署捐贈協(xié)議活動可能在下周舉行。
當被問及是否是因為印尼想使用本國公司承建捐贈巡邏艇時,這名官員說,“不是,絕不是,這是一項捐贈。”
日本政府13日宣布,為支持印尼反恐和打擊馬六甲海峽海盜犯罪活動,日本將向印度尼西亞提供3艘巡邏艇,這種巡邏艇長約27米、最大航速30節(jié),并裝有防彈玻璃,總價值約19.2億日元(1美元約合114日元)。
“向印尼支援巡邏艇”是日本政府第一次利用政府開發(fā)援助向外國提供武器。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安倍晉三當時稱,3艘巡邏艇的用途僅限于反恐和打擊海盜,而且未經日本政府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者,因此與日本的“武器出口三原則”并不抵觸。
1967年4月,日本政府頒布實施“武器出口三原則”,開始禁止向共產黨國家、聯(lián)合國決議禁止出口武器國家以及國際沖突當事國出口武器。1976年2月,日本政府就武器出口問題發(fā)表“政府統(tǒng)一見解”,對出口武器進行了更嚴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