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3日電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韓國大法院近日正式下判,允許做了“女變男”手術的A某將戶籍上的性別變更為“男性”。這在韓國司法史上尚屬首例。
據(jù)悉,做了變性手術的A某,請求將戶籍上的性別變更,并在一審失敗后提出了上訴。大法院全員合議體(主審:金知衡大法官)就此駁回了不允許變更性別的初審結果,將案件發(fā)還給忠清北道清州地方法院改判。
過去,法院始終沒有允許變更戶籍性別。1993年1月,一位預備役連長提出咨詢,大法院曾回答“變性人不能變更戶籍上的性別”。1996年6月,對于強暴變性人的被告,大法院只判處其強制猥褻罪,而沒有判其強奸罪。
韓國大法院此次做出下級法院將視為審判標準的判決后,韓國大約3萬名(估算)變性人可能都會要求變更戶籍性別。
韓國大法院在判決書中說,盡管沒有關于變更性別的專門法律,但接受變性手術的人,其外貌特征確實已經(jīng)與原來相反,在個人和社會領域,確實已被認為是另一個性別的人,他們應當享有做人的尊嚴和價值以及追求幸福和過正常人生活的權利。只要不違反公共福利和秩序,應該在很大程度上承認其性別已經(jīng)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