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行動前關燈裝作下班。8月26日晚10點,北京海淀花園路城管分隊隊員趴在窗口張望,看見一名騎車男子靠近,趕緊就把所有辦公室的電燈全部熄滅。原來這個男子是附近無照小販雇用的“探子”,他每天負責盯到城管下班然后給小販通風報信。該男子看了看樓上的辦公室,轉身騎車離開了。看到男子走后,過了有5分鐘,城管隊員還是沒敢開燈,全隊隊員隨后立即出動查處北太平橋下的夜攤(8月28日《京華時報》)。
在晃過“探子”之后,城管的這一次行動想來必是一場大捷。8月26日夜晚10點之后的北太平橋下,隨著城管車隊如神兵天降,少不了一場雞飛狗跳,一片狼藉。那么,此地以后是否會夜攤不再呢?當然不會。在城管與攤販之間,似乎誰也不曾想過要畢其功于一役?上攵氖,攤販經(jīng)此一役并痛定思痛后,將有了新的應對辦法,而城管也勢將擁有新的治理之策。
我不想津津樂道于一件現(xiàn)實的黑色幽默,不想拿不久前一位城管隊員的死來警示一種日益敵對的關系,也不想以民生之重而質疑城管工作的合理性,但我的確想提醒我們的公共管理部門:請為22點之后的民生留一線生機。這也正是一位網(wǎng)友的評論:“已經(jīng)是晚上10點了,什么交通啊市容市貌啊也影響不大了,城管們就給我們小攤小販們個活路吧,求求你們,我們明天一家老小的吃飯錢和孩子開學讀書的學費全指望晚上這點時間,求求你們了,如果我們有好的穩(wěn)定的職業(yè),誰會晚上不好好在家呆著陪老婆兒女度日子?”
上面這段網(wǎng)友評論,令我坐臥不安。也許我不能證明它的作者真的是一名“小攤小販”,但我們都知道他所說的卻是實情。毫無疑問,臨時夜攤并不是一件可以帶來高收入的事情,但是他們寧愿冒著被扣罰的風險,并且處心積慮地雇用起“探子”,所能表明者,只能別無他法的生存之累。有什么比生存權更大的人權?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一個群體求生的本能?那么我們的公共部門為什么就不能想想辦法,為這種22點后的民生尋求一個出路?在今天,我愿意將此視為一個莊嚴而宏大的請求。
在治理與被治理之間,中國人常常擁有從一種“潛規(guī)則”角度來處理或看待一些事情的能力,尤其是當一種體制存在著一些為人詬病或不合理的情形下,當事者偶爾拋開“明規(guī)則”而就范于簡單的人性立場,是很常見的做法。這不僅將一個在“八小時之外”的執(zhí)法者還原成為一個普通的平民,有了平民的感情,遵從著真實的秩序,而且也使得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著體制不足,使之有了溫情的東西。由此而言,城管對于“22點后現(xiàn)象”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是“潛規(guī)則”所在。這種“潛規(guī)則”,就是民生。
為22點后的民生留一線生機,天不會塌下來。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楊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