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2日電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國家版權局官員日前強調(diào),卡拉OK版權收費不是政府收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產(chǎn)權教學與研究中心在日前召開的卡拉OK版權問題研討會上,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發(fā)言說,卡拉OK版權收費不是政府收費,更不是國家版權局收費,也不是國家版權局提供一個稅收的標準,由稅務局去收。國家版權局作為政府主管部門主要是負責監(jiān)督管理,落實權利人的利益。
國家版權局向社會公示由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和音像集體管理協(xié)會兩個集體管理機構提出的收費標準,不是國家版權局制定收費標準,它只是“公示”,公布而已,收費也將由兩個機構具體實施。
王自強說,國家版權局在收費問題上的角色就是依據(jù)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對集體管理組織的成立進行審批,對集體管理組織的章程、收費標準、分配標準進行備案公告。王自強還著重指出,集體管理組織跟版權局不是行政隸屬關系,而是監(jiān)管和被監(jiān)管的關系。(李郁 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