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9日電 公安部近日正式頒布《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并印發(fā)至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和每個公安派出所。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結(jié)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加強一線民警裝備配備,提高民警防護能力和戰(zhàn)斗力。
《標準》分總則、配備對象、配備項目、配備數(shù)量、附則5章,共25條,規(guī)定了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民警個人的基本裝備配備。配備項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銬、催淚噴射器、強光手電、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壺、急救包、多功能腰帶、防割手套等必配項目和槍支、對講機、警務通、防刺服和警用裝備包等選配項目共15種。
按不同的工作需求,配備項目分為“必配”和“選配”兩種類型,“必配”是指公安單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務所必須配備的裝備,“選配”是指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有選擇配備的裝備。上述各項配備標準為指導性標準。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積極爭取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按照全警配備、急用先配、選配按需、逐步到位的思路,盡快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單警必配裝備全部配齊到民警個人,并根據(jù)本地實際需要購置選配裝備。10月1日起,濟南、呼和浩特、沈陽、襄樊市公安局和秦皇島市北戴河公安分局等五個試點單位將先行實施,按照《標準》配發(fā)民警單警裝備。
據(jù)了解,這是建國50多年來的中國制定出臺的第一部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標志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單警裝備配備從此走上標準化、制度化、正規(guī)化的道路,公安裝備建設工作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標準》的頒布實施將從制度上解決一線執(zhí)勤執(zhí)法民警裝備落后的問題,全面提高公安單警的裝備配備水平,提升公安民警在執(zhí)法執(zhí)勤、巡邏防控、擒敵追捕時的戰(zhàn)斗力和防護能力,對于鼓舞公安民警士氣,震懾和打擊犯罪活動將起到重要作用。
[1] [2] [3] [4] [5] [6] [7]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