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8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關于做好黨員聯(lián)系和服務群眾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通知指出,這四個文件的制定和印發(fā),是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經驗的系統(tǒng)總結,是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對于鞏固和擴大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更好地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持不懈地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對于更好地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抓好文件精神的學習貫徹,把這些文件作為培訓黨員和干部的重要內容,并結合工作實際,全面加以落實。同時,要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新方法新途徑,努力實現(xiàn)黨建工作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不斷把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yè)推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