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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明霞將正式出任雪碧代言人 謠言不攻自破

2001年2月21日 10:02

  中新網(wǎng)香港2月21日消息:“中國跳水皇后”伏明霞因為傳聞服用“搖頭丸”事件影響,曾傳出會失去擔(dān)任雪碧廣告代言人機(jī)會。但最新消息說,雪碧明天(22日)將在廣州舉行大型發(fā)布會,正式宣布委任伏明霞為代言人。雪碧高層人士昨天表示從來沒想過換人,對伏明霞是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此間媒體認(rèn)為,以伏明霞在體壇的驕人成績,在兩岸三地都大受歡迎,能為飲品作推廣宣傳,肯定引起注目。

  據(jù)悉,之前伏明霞曾否認(rèn)與雪碧簽約,原因是當(dāng)時未正式簽約作實。按法律程序,商業(yè)性秘密不可在公布前發(fā)布。有違商業(yè)合約,會被視為毀約,需要賠償。

  這次的廣告片共拍了一個星期左右,以伏明霞的跳水形象,配襯雪碧汽水的清涼透心感覺。有消息說這次伏明霞會獲得酬勞五百萬元。

  雪碧發(fā)言人Brenda Lee表示:“雪碧從未考慮過要換人,我們對她(伏明霞)很有信心,好多事我們都希望在發(fā)布會上公布!

  他表示,選伏明霞做代言人,是因為她形象非常好,是極受歡迎的一個“青年偶像”,而且她的形象也很配合雪碧品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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