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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圣輝委員作揭批"法輪功"邪教的發(fā)言 2001年3月12日 09:26 中新網(wǎng)北京三月九日消息:在今天下午舉行的全國政協(xié)九屆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釋圣輝委員第一個作大會發(fā)言,他發(fā)言的題目是《除惡反邪去偽匡正》。 釋圣輝委員說,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將各個宗教都竊取了一遍,又將各個宗教都歪曲了一遍,糟蹋了一遍。"法輪功"邪教對佛教的盜用、篡改和褻瀆是令人發(fā)指的。他將我國宗教與"法輪功"邪教作一對比,明辨正邪,以正視聽。 一、在信仰觀念上,宗教與"法輪功"邪教弄虛作真假可辨。宗教信仰反映了信教群眾的精神寄托和追求。 而"法輪功"則與所有邪教一樣,以一種狂迷的態(tài)度把相對的東西(人或物)絕對化,對之頂禮膜拜,從而形成癡精神文明和盲信。 二、在道德行為上,宗教與"法輪功"邪教正邪分明。 正信宗教一般持自我謙卑態(tài)度,堅決反對人自比神明和具有神力之舉,承認現(xiàn)實世界的存在,并以一種超塵脫俗的精神積極致力于服務社會,使人的境界獲得提升。 "法輪功"邪教則打著"真善忍"和"做好人"的幌子,實際上反其道而行之,膨脹私欲,追求名利,泯滅人性,喪盡天良。 三、在組織形式上,宗教與"法輪功"邪教判然有別。 正常宗教活動方式有嚴格的教規(guī)禮儀作為指導和監(jiān)督,這些儀軌是在長期的宗教實踐中形成,為信眾信守。 "法輪功"邪教組織自稱是一種松散的練功群體,但在實際上采取了秘密結社的方式,成為組織嚴密、行動詭秘的帶有封建會道門性質的邪教組織。 四、在政治立場上,宗教與"法輪功"邪教完全對立。 我國宗教界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tǒng)一作為自己的基本行為準則。 "法輪功"邪教則公然宣稱一切法律規(guī)定無用,無視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安定團結,與政府對抗,企圖推翻人民政權。最可恥的是,"法輪功"邪教組織已經墮落為境外反華勢力干涉中國內政的政治工具。(據(jù)人民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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