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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鐵路警方處決5名罪犯 焚毀300公斤海洛因 2001年4月25日 14:41 中新網(wǎng)昆明4月25日消息:4月24日,昆明鐵路局政法委召開“嚴(yán)打”整治斗爭“公捕公判”大會,依法對40名盜竊鐵路運輸物資、搶劫旅客財物、利用鐵路交通販運毒品和假幣的違法犯罪分子公開執(zhí)行逮捕和宣布判刑。 滇池晨報的報道說,昆明鐵路運輸法院和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分別對10案20名罪犯進行公開宣判:云南宣威市來賓鎮(zhèn)農(nóng)民符開勝、呂金崗、夏榮庫、夏明福、夏榮香去年11月間合謀竄到停放在鳳凰山車站的貨物列車上,盜竊價值4.5萬元的運輸物資,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至7年;云南省鎮(zhèn)雄縣農(nóng)民李平義去年3至4月間,多次伙同他人在昆明鐵路客技站、昆明市高家村鐵路平交道口等處,毆打搶劫客運公司臨時工和過往群眾,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00元。 四川省宜賓縣農(nóng)民蘭云去年11月至12月間,先后三次割盜成昆鐵路正在使用的高壓接觸網(wǎng)回流線300米,造成鐵路接觸網(wǎng)停電180分鐘,6列貨車中斷運行,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貴州省盤縣農(nóng)民楊貴芬去年12月11日,攜帶假人民幣50400元,從昆明車站進站上車被查獲,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 云南鳳慶縣農(nóng)民楊映華、黃玉國,重慶市銅梁縣農(nóng)民歐中平、李士中于去年7至10月,利用身體藏匿毒品海洛因295至375克,企圖混上旅客列車帶往內(nèi)地銷售,進站上車時被執(zhí)勤公安民警識破查獲,今年初被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5名罪犯不服提出上訴,經(jīng)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會后,5名罪大惡極的毒品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300余公斤海洛因在熊熊烈火中化為灰燼。(施國偉鄭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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