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圖片 | 中新財經(jīng)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華人世界 | 臺灣頻道 | 供稿服務(wù) |
|
王英惠:我悔過并痛訴“法輪功”邪教 2001年09月19日 09:34 吉林省 王英惠,女,38歲,文化程度高中,大石頭林業(yè)局設(shè)計隊工人,于1998年12月開始練習“法輪功”。 本人自述及控訴: 我曾是“法輪功”的練習者,同時也是受害者。尤其是2001年1月23日“法輪功”癡迷者受到李洪志所謂的“升天”、“圓滿”的蠱惑后,到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之后,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給國家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這些所謂的大法弟子成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犧牲品。從自身的家庭來說,我大伯哥和大伯嫂在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影響下,違反國家法律,擅自游行、散發(fā)傳單、進京鬧事,使全家在今年春節(jié)都沒有過好。從這些親身感受中,我受到了巨大的沖擊和教育。使我猛醒、悔過并痛訴“法輪功”邪教,“法輪功”是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xué)的邪教組織。因為“法輪功”同世界上許多邪教組織如出一轍,具有共同的特點:歪曲、盜用宗教經(jīng)典,拼湊所謂“教義”,神化教主地位,宣揚“世界末日”,鼓吹歪理邪說,實施精神控制,詐騙聚斂錢財。所有這些邪教的特征“法輪功”都具備,而且比國外的邪教有過之而無不及。 |
|||
|
新聞大觀| | 中新圖片| | 中新財經(jīng)|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華人世界| | 臺灣頻道| | 供稿服務(wù)| | 聯(lián)系我們 |
|
|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wù)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