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成了坊間閑談的主角。報紙說,楊到長沙開演唱會,排練完后,有一歌迷模樣的人上前作獻花狀,及至出手的一瞬,突然將花扔開,取出一保時捷車模獻上。面對這神來之筆,“楊大驚,早已‘玉容失色’”———盡管從配圖中根本看不出這位已屆31歲高齡的“玉女”有任何“失色”的地方。
報紙又說,高價競得廈門遠華案中極具娛樂價值的“保時捷”跑車的廣州買家稱,他要把這車專門用以接送娛樂界人士,如果楊鈺瑩愿意,可以隨時借給她用,如果楊小姐實在很喜歡,送給她也是可以的———當然這位并不在乎以何等嘴臉示人的富翁沒有說贈送的代價是什么。
“保時捷”是貼在楊鈺瑩額頭上的一個標簽,或者說是狗皮膏藥。
貼標簽的原因很簡單。八年前,她跟賴昌星的侄子“好過”,跑車據(jù)說也正是人家送的。也有報道指廈門市政府調(diào)查后認定那是遠華足球隊的專用車,跟楊沒關(guān)系。這樣的聲音不管真假當然都會令大眾很失望,因此理所當然地被淹沒了。
今年年中,楊鈺瑩曾經(jīng)接受鳳凰臺陳魯豫的專訪,談到那段惹來非議的男女之事,她的說法是“一場問心無愧的戀愛”。我們不知道楊鈺瑩是不是在撒謊,不過,有幾點是確認的。
首先,楊至今未被法院認定有違法犯罪事實。其次,楊賴之間的事屬于男女私事,如果楊接受了跑車,那完全可以視作一件普通的情物,跟窮情郎送的一個鍍金戒指并無質(zhì)的區(qū)別。
第三,絕大多數(shù)———如果不是全部的話———認定楊鈺瑩“不可能清白”的人其實并不比我們知道的真相更多。
由此,我們更趨向于認為楊是清白的,是不應(yīng)該被貼上那樣一個標簽的。我們可以認定“戲子無情”或“娛樂圈不干凈”,但不可以認定每一個“戲子”都無情,每一個圈中人都不干凈。
另外,媒體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是否擔負起了應(yīng)負的責任,也是值得反省的。
1998年,意大利脫口秀主持人布魯諾·威斯帕在制作教皇約翰·保羅二世在位20周年的節(jié)目時,被感動得落淚,他說:“看,就是記者,也有靈魂!比绻侣剰臉I(yè)者被等同于股評人一樣的社會地位,那就不僅僅是行業(yè)的悲哀了。
來源: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