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30日電 十五歲入行做歌星,被臺灣譽為“四大美少女”的林嘉欣出完首張唱片,錄好第二張唱片,結果與經(jīng)理人反目,被雪藏五年始回復自由身,如今雖然重入歌壇,日前在接受東方日報采訪時,今年二十四歲的她仍帶點恐懼說:“我本來不想再唱歌,因為有陰影!
“我年前返香港,沒想過再做歌手,只想專心拍電影。我想我跟唱歌沒有緣。問我上臺表演怕不怕,不瞞你說——很怕,上臺唱歌像剝光豬,站在臺上,全場焦點只得自己,壓力大得很,而且我怕第三次出碟不成。跟身邊朋友說,他們鼓勵我要試,如今在娛樂圈,單是做演員機會不會多,肯唱歌對演藝事業(yè)幫助很大,至少人氣會升,歌手日日宣傳,跟拍電影不用頻頻做宣傳差很遠,我聽完之后,覺得再試無妨,我叫自己不要怕,重要是自己努力過!
“以前我初入行,別人說人瘦上鏡才靚,我吃減肥藥,吃得下巴尖尖、手震、心跳加速,為了瘦,連健康也差了,現(xiàn)在我不會因為別人說我肥便亂食藥、節(jié)食,我只會做運動、食少一點,健康地減。”“對于肥這個字,我最初不太為意,直至看回金像獎頒獎禮的錄像帶,才驚覺自己很肥,狀態(tài)不是戲中那個林嘉欣,既然可以有更好狀態(tài),我為甚么不減?同樣,感情問題常被關注,我的宗旨是對人要真,對傳媒亦然,問我感情我不會說太多,再問也是無可奉告,我不想亂說一通任人寫,這是我的底線。”
“未入影圈前,我在臺灣以為香港觀眾接受能力好高,來了香港,才知原來是我一廂情愿的想法。我不是有甚么電影理想,只想演不同類型角色,像我拿了金像獎(憑《男人四十》獲“最佳新演員”及“最佳女配角”),有很多人找我拍戲,但全都是演精神有問題女子,我不想再演這類角色,所以推了,我怕沒進步,我真的想試很多不同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