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西門的張小姐打進本報《愛車114》的熱線電話投訴,稱其去年在成都一知名4S店按揭購買了一輛POLO。結(jié)果今年在續(xù)保時,被相應的擔保公司告知需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三者險、車損險、座位險、盜搶險、自燃險等,一個也不能少,理由是去年簽的合同上已有規(guī)定。張小姐認為這是典型的捆綁銷售,屬于霸王條款,非常氣憤,因此打進了本報電話028-81885114尋求幫助。
-事件回放:按揭我“中招”了
家住西門的張小姐于去年7月份在成都市一大型4S店購買了一輛POLO,由于平日工作繁忙,就由4S店全程代辦了包括按揭、新車保險、新車上牌等一系列的工作。提車那天,面對一大疊需要簽字的文件,張小姐有點頭大,再加上時間非常緊,在非常匆忙的情況下,簽署了按揭貸款、貸款擔保等一系列合同。至于合同里面的內(nèi)容,根本來不及看。張小姐告訴記者,“光是一個按揭貸款的合同就有20多頁,前前后后可能一共有七八個合同要簽,要我在短短的五分鐘之內(nèi)全部簽完,怎么可能有時間認真閱讀每一個條款?”今年7月,張小姐去給愛車續(xù)保的時候,被擔保公司告知,必須在他們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三者險、車損險等5個險種,一個也不能少,此時張小姐才發(fā)現(xiàn)在去年簽的一大堆合同里面,將險種捆綁銷售的條款赫然在列。保險馬上就要到期了,張小姐很是著急。
-各方說法
車主:三問擔保公司
張小姐無奈地向記者表示,“我確實是簽了字的。但當時的情況是,有一大堆合同需要簽字,每一份就有將近20頁,短短五分鐘就要簽完。怎么可能有時間認真看?”對于擔保公司的行為,張小姐感到很難理解,“我覺得在這件事上有3大疑點。首先我是享有選擇保險公司和選擇險種的權利,就算是你幫我代辦,也應該有告知我在哪家保險公司投保,選擇哪些險種的義務。我的一位朋友事后告訴我,新車完全沒有必要購買自燃險,擔保公司完全是在誤導我。為此,我特地咨詢了保險專家,專家說我這種情況連盜搶險都可以不用買。第二個疑點就是,在我將擔保公司墊付的費用和代辦的手續(xù)費結(jié)清之后,居然沒開發(fā)票,只開了張收據(jù),極其不規(guī)范。第三,合同書不完整。合同里很多重要信息都不完整,比如還款日期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截止到哪一天,都沒有寫明。如此不規(guī)范的合同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擔保公司:這是銀行規(guī)定
記者知情后電話采訪了這家名為“眾和信”的擔保公司有關負責人。面對張小姐的質(zhì)疑,他如是說,“這只是銀行方面的規(guī)定,我們也只是按規(guī)矩辦事!彪S后記者向其索要銀行方面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時,該負責人卻含混其辭,并未拿出有關文件。此后,記者想再與該負責人聯(lián)系,但電話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
專家:屬于霸王條款
隨后,記者致電四川發(fā)現(xiàn)律師事務所的李剛律師尋求答案。
李律師表示,“擔保公司強制車主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指定的車險,確實屬于霸王條款,道理就像不少餐廳謝絕顧客自帶酒水一樣。車主享有選擇權,你不能剝奪。你可以在一開始簽訂合同的時候?qū)Υ吮硎井愖h,拒絕簽字!倍晃徊辉敢馔嘎缎彰谋kU專家告訴記者,“現(xiàn)在不少按揭購車里,都存在捆綁銷售保險的現(xiàn)象。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許的!贝耸碌暮罄m(xù)發(fā)展,本報將繼續(xù)追蹤報道。
車險七大黑洞
1 “全險”不全
幾乎所有保險公司都在力推“全險”概念。其實,各個保險公司的車險險種都是自己定的,每個保險公司所謂的“全險”都不一樣,很有可能車主最需要的險種在某一家保險公司的車險險種中根本找不到。
2 代理人“欺單”
前些年,在手寫合同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假保單的情況,在保險行業(yè)里叫“埋單”或“欺單”。一些沒有信用的業(yè)務員或代理機構,收了錢后不給保戶遞交保險單,結(jié)果在理賠的時候出現(xiàn)保險公司里沒有該保戶保單的情況,使車主利益受到嚴重損害。最近又出現(xiàn)了“扣單”。一些保險代理人在拉到保單后,不直接交給保險公司,如果車主不出險,保費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車主出了險,輕險自己掏錢賠付了事,大險則想方設法騙保險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3 貓膩打折險
一些代理商利用消費者不熟悉車險市場行情的弱點,把保險公司給個人的最大優(yōu)惠說成是普遍可以享受的優(yōu)惠。比如保險公司承諾的五折優(yōu)惠、享受五折待遇的客戶,不單是對車型有所限制,而且對車的安全性能、排氣量、行駛公里,甚至對客戶的性別、駕齡也卡得很嚴。這些限制性條件保險代理人往往不跟消費者如實解釋,因此很可能誤導消費者。有的代理商為了多打折扣往往謊報車況。
4 捆綁車險
目前很多代理商都存在強行搭售險種的問題。在目前的車險種類中,只有屬于“交強險”才是每位車主必須要買的。車險代理人為了爭攬業(yè)務,要么不給車主解釋清楚,要么誤導車主投保。
5 霸王條款
在各式各樣的保險產(chǎn)品中,大量專業(yè)術語及拗口的描述使本就處于弱勢的投保人已經(jīng)云里霧里,而一些保險條款敘述模棱兩可、關鍵設置難以理解,若銷售人員不做解釋或解釋不清,則投保人很容易跌入陷阱。隱藏在保險條款背后的陷阱才是保險公司賺取利潤的根本所在。
6 保險人員“身兼多職”
有的保險人員身兼多職,既負責拉客戶,同時又是定損員,更是修理廠的合伙人,和修理廠捆綁為一體。有些表面上是保險公司的車險定損員,暗地里卻是汽車修理廠的老板,自己定損自己修。車主若不幸通過這類人員上了車險,表面上看服務很好,而實際上利益受損還被蒙在鼓里。
7 定損維修以次充好
即使定損點為4S店,車主也不能掉以輕心。如果定損4S店主修的不是出險車輛的品牌,當然也不會儲備這輛出險車輛的零配件。最常見的情況是出去采購一些非原廠生產(chǎn)的價格便宜、質(zhì)量沒保證的配件給車主的車輛裝上。 (吳旭暉 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