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行業(yè)首個全國性聽證會———交強險費率調整聽證會上周五在京舉行。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代表各家從事交強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向保監(jiān)會提交了《交強險費率調整方案》。聽證會歷時5個小時,財務信息透明、道路救助基金來源、交強險的經營原則以及費率調整時間等五大問題仍存在意見分歧。
無責賠付影響保險公司經營
聽證會上,申請人與代表們就《道交法》第76條關于無責賠付的問題達成了一致。
南開大學教授朱銘來提到,按照現在車險理賠處理流程,車車相撞后400元的賠付需要無責一方先后到事故雙方的保險公司參與定損,且有可能發(fā)生預付賠款,然后到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這不僅浪費了無責一方的時間和精力,同時,保險公司的資源浪費在無責賠付上,增大了管理成本。
對此,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交強險費率調整項目組成員、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車險部法定保險處處長張海波認為,無責賠付確實給保險公司的實際經營帶來了壓力和困難。他說,因為一些客戶不認同《道交法》第76條關于無責賠付的規(guī)定,所以需要向客戶解釋;同時,一些客戶認為這是保險公司制定的,讓公司在經營中遇到困難。
●問題一:財務信息不透明
財務信息和審計質量遭到了社會公眾和協(xié)會代表的廣泛質疑。財務信息披露的專屬費用項中,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用63293萬元,但分攤到職工數量及工資結構并沒有明確。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副主任陳劍認為,交強險的財務信息應能夠達到事前、事中、事后都有管理。前期有預算管理;中期要有獨立的賬戶、獨立的核算,如由財政部監(jiān)管;后期要有審計署參與的審計。
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交強險費率調整項目組精算專家、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精算總監(jiān)陳東輝稱,交強險是國內保險行業(yè)里經營結果透明度最高的一個業(yè)務。保險行業(yè)收入的確認和成本的體現間有一個很長的遲滯,核算時收入是明確的,但成本并不確定。因此核算時只能有原則地估計,存在一些不確定性。
●問題二:道路救助基金從哪來
代表們認可“道路救助基金的建立”,但同時認為“道路救助基金”應從交通違法罰款中提取,而不應使用交強險的費用。
“道路救助基金”主要用于交強險責任限額外差額部分的賠償以及沒有投保交強險的人的賠償,而交通違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交強險第一年的投保率為38%,如果救助基金從交強險提取,相當于38%的投保人承擔了全社會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代表們認為,根據權責一致性原則,救助基金應從交通違章罰款中提取,讓違章的人對自己的行為埋單。
山西代表曹建軍呼吁盡快施行道路救助基金。他說:“我的家鄉(xiāng)晚上6點天就黑了,如果出現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很容易逃逸;由于沒有攝像頭的監(jiān)控,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屬就得不到任何賠償。”
●問題三:8000元不夠醫(yī)療費
雖然保監(jiān)會擬將責任限額調高至1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但與會代表仍對這一賠付標準不滿意。
代表們認為,8000元顯然不足以負擔一個人的醫(yī)療費用,對于群死群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害者來說,更是杯水車薪。同時,賠付標準不合理還可能導致肇事逃逸。
●問題四:交強險難于“不盈不虧”
目前交強險屬于半計劃、半市場的混合經營模式,即政府在確定統(tǒng)一費率標準后,交由保險公司經營,這樣做的結果是不易把握交強險“不盈不虧”的原則。
北京大學副教授鄭偉認為,現行的經營模式亟待改革,要么政府統(tǒng)一標準后委托保險公司代辦;要么完全由保險公司自負盈虧。
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交強險費率調整項目組成員、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車險部總經理助理李冠如認為,因為強制保險的經營使全社會更加關注保險,保險意識得到了極大的提高,所以商業(yè)保險公司希望采用代辦的模式經營強制保險。
●問題五:費率調整能否滯后
由于《道交法》第76條正在征求意見討論,代表們普遍認為費率調整不應操之過急。
專家代表、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郝演蘇以及社會公眾代表劉旭升等人均提到,交強險直接與《道交法》第76條掛鉤,因此交強險費率應待《道交法》修改結束后再做修改。
提高交強險賠付額的悖論
交強險聽證會開了,費率調整方案交了。保監(jiān)會準備將責任限額調高至12萬元,但醫(yī)療費用賠償的8000元限額顯然不能令人滿意。至此,聽證會的使命已經進入了死循環(huán)。
為了給“道路救助”、“弱者賠償”埋單,所以才有交強險的出臺;保險公司自有其董事會、股民考量業(yè)績,那些只賺吆喝、不增利潤的生意絕非其所愿;廣大的車主也不愿多掏錢———正是基于少花錢、多辦事兒的決心,才有了這次聽證會。
顯而易見的是,提高“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將帶來索賠額的提高,需要有人付賬。如果國家、企業(yè)都鐵了心的沒有此類打算,最終的解決方案恐怕只有提高保費,因為有少數車主對“8000元限額”表示不滿。
但是,以提高保費為代價,與保險公司交換賠償金額的提高,真的是恰當的解決方案嗎?答案將與我們的預期相反。
當交強險的保費提高,投保的人會更少。對于很多車主來說,1050元人民幣是很大一筆錢———有很多人只投保了保額為6萬元的交強險;即使這樣,交強險執(zhí)行第一年的投保率也僅為38%。那時,將是30%甚至20%的車主投保交強險,為另外70%甚至80%的人分攤風險;會有更多的逃逸事故出現,因為那些肇事車根本沒有保險。
如果航空公司取消兒童票半價的優(yōu)惠,可能會有更多的家長選擇更高風險的汽車、作為長途旅行的工具。其結果是兒童的死亡率會大幅上升。當非洲象牙的交易被禁止,野生非洲象的數量會以更快的速度減少———交易被禁止后,高風險使交易價格自然攀升;原本嘗試人工養(yǎng)殖的國家放棄了保護計劃;原本以參觀、交易象牙為生的當地居民,放棄初具雛形的旅游業(yè),轉而去砍伐森林———與人的生存相比,原生森林和野生動物的死活又算得什么?
我們要求的權利是正當的嗎?
●調整方案●責任限額上調至12萬元
調整方案提出,責任限額由現行的6萬元上調至1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元。家庭自用車保費降至950元
在新的責任限額方案下,擬對《交強險基礎費率表》42個車型中的16個進行費率下調,下調幅度從5%至39%不等。其中,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的費率下調9.5%,下調后的保費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車安全記錄良好,沒有發(fā)生交通事故,按年可以享受10%的優(yōu)惠,連續(xù)三年沒有發(fā)生有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則最終只需要支出665元。(吳毓 李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