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10個月后,國內航空燃油附加費開始重新征收。日前,中國國航(601111)、南方航空(600029)、ST東航(600115)、海南航空(600221)及*ST上航(600591)等多家航空公司發(fā)布了復征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通知和收費標準。
以ST東航為例,自2009年11月14日(以出票日期為準)起,開始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具體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幣2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幣50元。嬰兒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標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雖然不同航空公司在啟征時間上略有差異,但是征收的主要標準都相同,即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幣2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幣50元。
這也意味著停征10月有余的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又重新征收。資料顯示,今年1月15日,在國際原油價格大幅回落的背景下,國內各大航空公司暫停了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但隨后,國際原油價格又重回升勢,國內航油出廠價已經從1月15日的3990元/噸上漲到11月10日的5190元/噸,上漲幅度達30%。這使得原本脆弱的航空業(yè)經營更加艱難。以ST東航為例,僅第三季度,該公司主營業(yè)務就虧損約2.19億元。
在航油價格的節(jié)節(jié)攀升下,市場對于航空燃油附加費將重征的呼聲日益增強。 近日,發(fā)改委和民航總局相繼公布了《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這為航油附加費的復征提供的依據。可以預見,此次航油附加費的復征將對航油價格上漲起到一定的對沖作用。
根據中信證券測算,此次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復征對航空公司2010年業(yè)績影響較大,將分別增加南航、新東航(含上航)、海航和國航的2010年每股收益0.34元、0.19元、0.17元和0.12元。
中信證券研究員馬曉立認為,此次聯動機制的出臺與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復征的同時公布完全符合市場預期,為航空公司合理提高燃油附加標準以對沖航油價格的上漲形成了制度保證和價格基礎,體現了國家對航空運輸業(yè)的扶持態(tài)度,對航空公司形成了實質利好。(陳 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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