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3.6億”彩票事件引發(fā)國人持續(xù)熱議。一次性獨中88注一等獎、總獎金高達3.599億元的這位彩民被稱為“中國彩王”。神秘莫測的中獎者身份成了輿論質疑的焦點。就在如煙似霧的猜測中,有人曝出這位中獎者為安鋼一名在職職工,已攜家?guī)Э谶B夜撤離安陽市。
彩民中巨獎的消息我時有耳聞,而且巨獎的數(shù)額是頻頻創(chuàng)下新高。同樣創(chuàng)下新高的,是輿論對中獎者身份的質疑程度。這也難怪,彩票獎金是公共利益,中獎者頻繁刷新中獎紀錄,公眾卻從來不知中獎者為何方神圣,多少會讓人覺得這錢有點去向不明。在我印象中,對中獎者的概念基本停留在“蒙面”、“某先生/女士”等方面,現(xiàn)在看來,還可以增加一項——“連夜撤離”。僅僅憑借這類概念,你自然是無法了解關于中獎者的蛛絲馬跡了。
我知道,有關部門拒絕透露中獎者的身份,是為了保護彩民“隱私權”——比起有些部門動輒泄露舉報人身份,彩票管理部門誓死捍衛(wèi)彩民身份的做法,應予肯定。不過在我看來,保護彩民隱私權不宜過度,尤其是在公共利益面前,特定人群的隱私權是有限的。譬如,當全國的公眾都在質疑中獎者的身份時,有關部門至少應當考慮到,買彩的公開透明性不夠,可能傷及公權機關乃至彩票業(yè)的公信力。
實在不明白政府為何強調對中獎者身份信息的保護,太多的事例已經證明,刻意隱匿中獎者的身份,不僅為中獎環(huán)節(jié)的暗箱操作創(chuàng)造了條件,同時又導致了公眾質疑的不斷升級。應當認識到,出于維護公共利益與公眾知情權的需要,中獎者必須讓渡其一部分隱私權,這道理就好比,名人的隱私權是小于普通人的;官員的所有個人信息更是必須完全公開的。彩民當然有隱私權,但是中獎后,就必須放棄一小部分相關權利。不喜歡被監(jiān)督與關注,就不要買彩好了。對于這點,美國的法律就規(guī)定,彩票中獎者必須公開個人信息,如果公眾對中獎者有疑問,隨時都可以到相關部門查詢。
其實在我看來,通過蒙面、化名等方式來領獎,不僅不合理,同時也沒必要。如果人家要打劫,那些有名有姓有地址的大老板是最好的目標;怕別人打擾就更無必要,一個中了上億甚至數(shù)億巨獎的人,自然能找到抗干擾的辦法。國外的彩民們身份公開后,沒聽說哪個人被打劫,相反,他們過得很快活。譬如,英國有位工人,中獎后花錢好好享受了一下,后來發(fā)現(xiàn)這種生活其實很乏味,就又回到工友當中干起了老本行。美國一位7旬老太中獎后,公開立下遺囑,稱死后要把獎金留給自己的寵物。
當然,我國的行政法規(guī)《彩票管理條例》要求對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予以保密。但這并不意味著面對輿論質疑,有關部門就無所作為。譬如,可以由司法機關對中獎環(huán)節(jié)組織調查,然后發(fā)布一份有說服力的調查報告。不過,完全平息爭議,使彩票業(yè)更加透明化,歸根到底還得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彩票管理條例》。(度千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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