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電(記者 俞嵐)中國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二十五日在此間表示,在中國采取積極措施擴大進口的新形勢下,要妥善處理擴大進口與維護國內產業(yè)發(fā)展的關系,要嚴格遵循WTO規(guī)則和國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避免反傾銷措施在實踐中的不當使用。
高虎城是在中國反傾銷立法與實踐十周年國際研討會上做出上述表述的。該研討會由商務部主辦,為期兩天,旨在進一步完善中國反傾銷法律制度和實踐做法。
高虎城指出,自一九九七年三月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至今十年間,中國已經建立了反傾銷法律制度,組建了反傾銷調查機構,國內產業(yè)運用國際通行規(guī)則保護自己的意識不斷增強,調查機關實施反傾銷措施的能力和參與制定國際規(guī)則的能力不斷提高,反傾銷人才隊伍不斷壯大。
他表示,通過依法、公正、合理地實施反傾銷措施,可以遏制境外傾銷產品對國內產業(yè)的沖擊,維護公平競爭的貿易秩序,并使受損害產業(yè)生產經營得以恢復,產業(yè)競爭力得到提升。但他同時指出,要避免反傾銷措施在實踐中的不當使用,真正體現反傾銷措施抑制不公平競爭、維護公平貿易秩序的貿易救濟實質。
當前,反傾銷已經成為中國國內產業(yè)依法維護權益的重要手段。數據顯示,迄今為止中國對進口產品發(fā)起的反傾銷調查案件共四十八起(按WTO“被調查產品所涉國別數量”進行統(tǒng)計,立案數量為一百五十例),覆蓋全國二十六個省區(qū)市的一百三十六家申請企業(yè)。經過調查,最終采取反傾銷措施的案件有三十五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