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7月30日電 (見習記者 沈文劍) 備受關注的浙江寧波市區(qū)居民生活用自來水銷售價格和污水處理費調整聽證會于29日如約上演,寧波市政協(xié)常委、市環(huán)境學會秘書長胡文翔在調查走訪、遍閱資料后得出的四個“缺乏”發(fā)言贏得滿堂喝彩。一番逐條批駁、邏輯縝密的闡述把該市前不久擬定的自來水調價方案再次推到風口浪尖。
針對水價調整方案,胡文翔從《審計報告》、成本監(jiān)審結論、對居民生活影響分析等四個方面逐一闡述自己的觀點,旗幟鮮明地表達出反對調價的初衷。最后,他在全面分析事實的基礎上,亮出自己的調價原則。
胡文翔首先說《審計報告》缺乏權威性。他認為自來水總公司、城市排水公司是由政府主導投資建設的國有企業(yè),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涉及面廣,影響力大!皶嬍聞账m然有資格承接審計業(yè)務,但對這兩家重要國有企業(yè)而言,它的公信力顯然不足!焙南璞硎荆摗秾徲媹蟾妗窓嗤匀狈。
他接著盯上該市發(fā)改委給出的成本監(jiān)審結論,認為其客觀公正性缺失!霸诔杀颈O(jiān)審結論中,沒有把這兩大企業(yè)的非主營業(yè)務收入用來抵扣主營業(yè)務經營成本,導致企業(yè)的成本明顯偏高!焙南柚赋,兩企業(yè)都有一些非主營業(yè)務,特別是自來水總公司下屬的公司林立,“三產”眾多,其收入相當可觀。
關于調價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分析,他批駁方案的分析缺乏科學性。胡文翔認為,方案只分析調價對居民生活的直接影響,“水是最基本的生活資料之一,水價上漲之后,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生活用品等都將‘水漲船高’”,因此,這樣的分析缺乏科學性。
至于調價方案的整體效果,胡文翔則認為缺乏合理性。2006—2008年為本次調價的成本監(jiān)審期,他用表格列出該時段內市區(qū)居民收入和CPI累計漲幅分別是39.8%、10.8%。但根據調價方案,居民生活到戶水價提升達50%以上,胡文翔表示增幅明顯不同步。
最后,胡文翔對水價提升提出自己的原則。他認為居民到戶水價提幅應取10.8%-39.8%之間的平均值,即20%-25%,最高不能超過25%。按照他的模式,寧波的到戶自來水價將不能超過2.75元∕立方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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