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塑料購物袋國家標準在網上征求意見,如果是直接接觸食品的塑料購物袋,應標有“食品用”字樣。同時,塑料購物袋還應明確標識生產廠家名稱。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3月4日。(2月9日《北京晚報》)
告別塑料袋,告別“白色污染”,是人們的一大新春夢想。如何才能真正告別塑料袋,“師夷之長技”,學習他國做法,不失為一條捷徑。2月9日《廣州日報》報道了愛爾蘭的做法,仔細看來,對我國不無借鑒意義。
據(jù)悉,以前在愛爾蘭,常常能見到塑料袋掛在樹上或飄在空中,有人甚至戲稱這些塑料袋是“國旗”。然而現(xiàn)在,塑料購物袋正從愛爾蘭的大街小巷、公交地鐵、超市商場消失,愛爾蘭迎來了“后塑料袋”時代。變化來自于5年前。2002年,愛爾蘭正式實施對使用塑料袋征稅舉措,消費者每使用一個塑料購物袋需交付額外費用。
這里,我們可以看出愛爾蘭與我國的區(qū)別。我們將要實行的“塑料袋有償使用”,這里,方式是收費,收費的主體是商家。近日,筆者與一些商家閑聊,商家普遍的心態(tài)是“到時再說”,并擔心由于監(jiān)督的缺乏,導致免費塑料袋成為商業(yè)競爭的砝碼,結果因為一個不收(費),從而所有的商家都不收(費)。
這樣的擔心在愛爾蘭卻無必要。因為它的形式是收稅,收稅的主體是國家。以稅的形式,不僅加大了消費者使用塑料袋的成本,而且,從法律上施加了強制性,讓消費者和商家只能接受不能規(guī)避。
收費(稅)主體不同,還會帶來一個不同。收費主體是商家,則純粹為商家謀利。而收稅主體是國家,則能由國家保證“羊毛出在羊身上”。在愛爾蘭,政府利用征收的塑料袋稅,加大環(huán)保與清潔項目。如果我們也征收塑料袋稅,并保證將稅收全部用于環(huán)保建設,這樣,不僅能取得“禁白”的效果,還能有效改變當前環(huán)保投入不力的現(xiàn)狀。
而且,愛爾蘭“禁白”舉措針對的不僅是消費者,還有商家。在愛爾蘭,由于強有力的環(huán)保政策,這里已經沒有塑料袋制造商或加工廠,零售店主也沒有選擇的余地。愛爾蘭的環(huán)保措施明確規(guī)定,為消費者承擔塑料袋稅費用屬非法。
愛爾蘭給我們的啟示還有一點是,在愛爾蘭,塑料袋已經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在愛爾蘭,使用塑料購物袋并不違法,但社會上已經形成不接受、不歡迎的氛圍。也就是說,“拒白”在愛爾蘭已經成了時尚。
總結愛爾蘭的經驗無非就是三點:其一,是國家征收“塑料袋稅”;其二,“禁白”既針對消費者更針對商家,商家生產、提供免費塑料袋的成本極高;其三,在社會營造“拒白”時尚的社會氛圍。若也能這樣,我國也必將迎來真正告別塑料袋的一天。
□毛建國(江蘇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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