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四日電(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今天下午披露,中國將N類、O類車輛納入缺陷產品召回管理范圍。
據介紹,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工信部和海關總署聯合發(fā)布公告,宣布自二00九年九月一日起,將N類車輛(至少有四個車輪且用于載貨的機動車輛)和O類車輛(掛車和半掛車)納入缺陷產品召回管理范圍。
根據要求,對N類和O類車輛實施缺陷召回管理后,依法獲得準入資格的N類和O類車輛制造商必須自二00九年六月一日開始,向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提交相關的備案信息。相關汽車生產企業(yè)必須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建立車主信息檔案系統(tǒng)、投訴信息收集反饋處理系統(tǒng)、質量信息決策跟蹤系統(tǒng)和車輛識別代碼(VIN)系統(tǒng)。此外,相關汽車生產企業(yè)還需建立缺陷汽車召回組織決策機構,由專人負責與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與協(xié)調。同時,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和載貨車輛行業(yè)總體特點,N類載貨車輛底盤制造商應按照相關要求,承擔信息備案、配合缺陷調查等相關責任。
據了解,自二00四年十月一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實施以來,截至二00八年底,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先后受理五十四家國內外汽車制造商的一百五十五次主動召回,涉及車型一百八十種,召回車輛一百八十四萬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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