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曾因策劃出版“草原部落”文叢而揚名出版界的民間出版家賀雄飛,被妻子劉新華以重婚為名起訴到大興法院,一個月后,劉新華的二哥因此事發(fā)生糾紛時被賀雄飛的外甥開車軋死(本報2005年6月27日曾報道)。昨天,大興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賀雄飛重婚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6個月。
“他怎么沒來!弊蛱煜挛,劉新華進入法庭接受宣判時,卻發(fā)現被告席上空著。法官告訴她,考慮到兩人的矛盾過于激化,為防止見面發(fā)生意外,特意分開宣判。
劉新華與丈夫賀雄飛有著10年的夫妻生活,但是2002年,劉新華突然發(fā)現丈夫變了!八チ藘纱胃拭C后,回來就告訴我,他與一名叫關小姍的女子發(fā)生關系,要與我離婚!眲⑿氯A說,在兩人辦理離婚手續(xù)期間,丈夫就與關小姍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丈夫還在公開場合向朋友介紹關小姍是他的“后現代夫人”。
2004年2月,劉新華以刑事自訴的方式起訴賀雄飛和關小姍重婚。一個月后,劉新華的二哥在攔截關小姍時,被賀雄飛的外甥開車軋死。這起由離婚案引發(fā)的兇殺案當時引起了社會很大關注。
昨天,法院認為,劉新華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賀雄飛與關小姍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互對待,鄰居也公認兩人是夫妻關系。因此,賀雄飛在與劉新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又與關小姍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構成重婚罪。
“都因為重婚發(fā)生命案了,難道還不嚴重嗎?”宣判后,劉新華認為判得不夠重,她說,因擔心父母承受不了,至今也沒敢告訴父母二哥死亡的消息。
賀雄飛則向記者表示,認定自己重婚的證據都是似是而非的東西,“都是不認識我的鄰居看著我們像夫妻,如果這樣能判決重婚,全國多少人能判決重婚?”賀雄飛稱肯定會上訴。記者: 郭曉明
婚變引發(fā)撞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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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7日,劉新華的二哥劉新榮在賀雄飛的住宅小區(qū)門口攔截關小姍時,被賀雄飛的外甥李拴狗開車軋死。李拴狗此后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雙方同時提出上訴。2005年8月5日,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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