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何應欽復電指示:日方所提“諒解”,前四項都是“干涉中國內政”!叭粜姓荒塥毩,無異等于亡國萬不能承認。如其再提此等事,可知其毫無誠意,不必續(xù)談”。關于第五項,何應欽認為,日方僅提“中國領土、主權之尊重”,而未提尊重“中國行政之完整”,“是其居心仍欲亡我中國。如其有誠意,則其宣言必須言明尊重中國領土、行政、主權之完整,決不能將行政二字刪而不提也”。關于第六項,何應欽稱:中日經濟提攜,必須在恢復原狀后方可商討。他表示,“我方除此以外,再無其他可言”。日方有無誠意,以10月20日為期,過此即作罷論。
蕭振瀛對和談前途抱有某種樂觀,而蔣介石則一直心情矛盾,舉棋不定。9月27日,蔣介石研究和議的弊害,認為可能出現(xiàn)三種狀況:一是停戰(zhàn)后日方不撤兵或不交還華北;二是共黨擾亂,不從遵令;三是英美不悅。蔣介石稱之為“皆應注意”的“三害”。然而就在此后的10月12日,日軍在廣東大鵬灣(應為大亞灣。筆者注)登陸。13日,攻占河南信陽。日軍的這兩次軍事行動使蔣介石強烈懷疑日方的和平誠意,決心堅持抗戰(zhàn)。
蔣介石日記云:“倭既在粵登陸,無論英國對倭是否妥協(xié),我應決心持久抗戰(zhàn),使其威脅作用失效,卒致欲罷不能,更勿以國際外交而影響我作戰(zhàn)方針。余三年前早有以四川為抗戰(zhàn)根據地之準備,況平漢、粵漢兩路以東地區(qū)抗戰(zhàn)至十五月之久,而敵猶不能占領武漢,則以后抗戰(zhàn)必更易為力。敵軍侵粵,實已促成余第三步之計劃矣。”
此前,蔣介石早有利用太平洋各國和平會議解決中日一切問題的打算,日軍侵粵,戰(zhàn)區(qū)擴大,不僅讓蔣看到了日軍陷入被動,會出現(xiàn)更多的“滅寇良機”,而且讓他感到,英國與日本妥協(xié)的可能性將會減少,召開太平洋各國和平會議,共同對付日本希望大為增加。
10月14日,蔣介石致電蕭振瀛稱:“敵既在粵登陸,可知其毫無誠意,不可與之多談。”此時,進行多時的武漢會戰(zhàn)已近尾聲,預定打擊日軍的計劃已經完成,為保存有生力量,蔣介石決定自武漢撤退,并開始草擬《為國軍退出武漢告全國國民書》。24日,蔣介石接受各將領要求,離開武漢。次日,下令對武漢若干要害地區(qū)進行爆破,以免為日軍所用。
30日,蔣介石命何應欽轉令蕭振瀛,停止和談,返回重慶。同日,蔣介石致電孔祥熙、汪精衛(wèi)、王寵惠,要他們考慮對日宣戰(zhàn)的利害問題。電稱:“今后沿海各口既全被封鎖,故我對于海外交通,不再有所顧慮。若我宣戰(zhàn),則美國必實行中立法,可斷絕敵人鋼鐵、煤油之來源,實于敵有害也。又我如宣戰(zhàn),對于國聯(lián)及各國關系,均應精密研究,切實探明,望即令我駐外各大使全力進行。如何?請核。”
31日,《告全國國民書》正式公布。該文說明抗戰(zhàn)根據,不在沿江沿海,而在廣大、深長之西部諸省。武漢會戰(zhàn)予敵重大打擊,任務已畢,目的已達,現(xiàn)決定放棄武漢,轉入主動有利之地。文稱:“我國在抗戰(zhàn)之始,即決定持久抗戰(zhàn),故一時之進退變化,絕不能動搖我抗戰(zhàn)之決心。唯其為全面戰(zhàn)爭,故戰(zhàn)區(qū)之擴大,早為我國人所預料,任何城市之得失,絕不能影響于抗戰(zhàn)之全局……”
文末,蔣介石號召國人“自今伊始,必須更哀戚、更悲壯、更刻苦、更勇猛奮進,以致力于全面之戰(zhàn)爭與抗戰(zhàn)根據地之充實,而造成最后之勝利”。文告發(fā)表后,蔣介石很滿意。11月1日日記云:“《告全國國民書》自讀之,覺為最近第一篇文字,必使國民感悟持久抗戰(zhàn)之意義,且使敵國知所畏懼!
大概當時主和派對發(fā)表此文有意見,12月2日,蔣介石又在日記中寫道:“既知持久抗戰(zhàn)是民族唯一出路,為何復有徘徊遲疑?此心既決,毋再為群議所惑!
日本侵華,采取的是以戰(zhàn)為主,以誘和為輔的兩手策略。同樣,蔣介石也用這兩手策略對付日本。一方面,蔣介石堅持以武力抵抗日軍進攻,同時,在某些時候,某些方面,也不排斥與日本進行秘密談判。
蔣介石雖對蕭振瀛與和知鷹二之間的談判不抱希望,但是,由于和知以“恢復盧溝橋事變前原狀”為誘餌,這使蔣覺得不妨一試。談判中,蔣細心研究情況,指導起草并親自修改有關文件,除將東北問題擱置另議外,蔣曾準備以同意日本在長城以外某些地區(qū)駐兵為條件,換取日軍自中國關內地區(qū)撤兵。但是,當蔣發(fā)現(xiàn)日方拖延不決,并無誠意之后,立刻下令終止談判,后來并以“殺無赦”警誡孔祥熙、蕭振瀛與和知重開談判的企圖。
1940年8月,蔣介石為了應付日本方面頻繁的談判要求,指導張群、張季鸞、陳布雷等制訂《處理敵我關系之基本綱領》,作為對日談判的原則和準繩。該文件的最大特點是將抗戰(zhàn)結果分為“最大之成功”與“最小限之成功”兩種,但是,當張季鸞于同月底帶著這份文件赴港,企圖首先爭取“最小限之成功”時,蔣介石卻阻止張與和知鷹二見面,并且迅速命他回渝,使這次經過鄭重準備的談判還沒有開始就夭折了。
同年7月,日本近衛(wèi)第二次組閣后,為了抽出兵力侵略東南亞地區(qū),一面緊鑼密鼓地準備給予汪偽政權以外交承認,一面通過外相松岡洋佑推進“錢永銘工作”,繼續(xù)誘惑重慶國民政府和談。蔣介石擔心日本承認汪偽會在外交和內政兩方面嚴重影響中國抗戰(zhàn),派出張季鸞赴港談判,企圖加以阻撓。日本政府雖曾一度接受中方的“全面撤兵”等條件,但是,最終還是在軍方的壓力下承認了汪偽政權。
盧溝橋事變前,蔣介石長期對日妥協(xié),力圖延緩對日全面作戰(zhàn)時間;盧溝橋事變后,蔣介石被逼抗戰(zhàn),但是,他仍長期為戰(zhàn)與和的矛盾所糾纏。蔣介石親自掌控的幾次談判說明,他在堅持抗戰(zhàn)的同時,也還在某些時候對和平解決中日戰(zhàn)爭存有期待。
談判中,他雖不肯承認“滿洲國”,不肯立約放棄中國對東北的主權,但在一段時期內,他卻只將抗戰(zhàn)目標定在“恢復盧溝橋事變前原狀”這一“最小限之成功”上。這些,都反映出蔣在對日抗戰(zhàn)中的軟弱一面。不過,應該指出的是,所有他掌控的談判,都是日方求“和”,蔣雖是被動應對,但在談判中,他的態(tài)度逐漸堅決,條件逐漸提高,是日漸強硬而非不斷軟化的。
(楊天石)
來源: 文史博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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