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報道,多家唱片公司打算在流行音樂中強行植入廣告,這樣即便被盜版也能夠從廣告費中得到一些收入。已經被無所不在的商業(yè)廣告重重包圍的老百姓,眼看又要在聽歌的時候“被廣告”了。這不能不令人想起,繼電影電視之后,小說也將植入廣告的消息;更不能不令人嘆息,今年春晚的小品頻繁植入廣告的現(xiàn)實。
唱片公司這么干,據說是迫不得已。自從有了那個“無法一一去審查幾億條鏈接”,專門提供盜版MP3的搜索引擎之后,到網上下載不花錢的流行歌曲就變得異常簡單快捷了,唱片銷量大跌也是意料中事!按虿贿^它,就加入它”,幾度對簿公堂無果的唱片公司不得不信奉起這個叢林法則,與網絡運營商合作,在流行歌曲中植入廣告。
表面上看他們這是雙贏了,輸掉的只是聽眾。可聽眾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他們難道不會只下載剪切掉了廣告的 “純凈版”,“無法一一去審查幾億條鏈接”的搜索引擎能保證把剪去廣告的MP3都屏蔽掉么?你強行植入,大家根本不聽,廣告主為啥還要投入?眼見得這是個“雙輸”的結局。用非正義的手段去對抗非正義,從來都只會得到惡性循環(huán)。
當然也不能排除,這個世界上就是有明明知道大家都討厭、仍然熱衷于花錢找罵的廣告主。比如那個在新春佳節(jié)黃金時段持續(xù)制造讓人心煩的“羊,羊,羊”噪音,比如你看一本暢銷書正起勁,突然遭遇大段對某牌手表、某牌運動衣的描寫。碰到這種鬧心事兒,估計絕大多數人就是原本打算買你這個牌子,恐怕也要在惡心之余,去買別的牌子。
廣告界有個說法:“不管好名聲壞名聲,大家記住了就是好廣告”。這種藐視消費者感受的實用主義“道理”,世界上知名的大企業(yè)似乎都不怎么相信,你看他們的廣告那真叫妙趣橫生,百看不厭。最關鍵的是他們知道自己什么時候該出現(xiàn),什么時候別出來,從來不敢動不動就“強行植入”。
同樣是個廣告,差距怎么就這么大呢?曾經有人戲說電影《天下無賊》里的植入廣告,為啥非要把那輛有企業(yè)logo的電信車晃悠悠地開上青藏公路,在鏡頭前開足1分鐘?什么原因,就因為這樣一來投錢的企業(yè)才好報賬啊,免得審計署查起來說不清楚。
差距就是這么產生的,有的企業(yè)要的是長久的名聲;有的企業(yè)要的是馬上能看見的回報,要的是一時的產品銷量。在后一種導向下,廣告不能不隨時隨地露骨地植入。這種露骨的需求給文藝創(chuàng)作帶來的最大傷害在于,它能夠誘使導演、作家和歌手們忘記,他們本該靠觀眾而不是靠廣告主養(yǎng)活。說到底,我們的耳根清靜,還是要靠廣告投放商盡快學會百年大企業(yè)的那種雍容氣質以及對消費者真誠的尊重。
李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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