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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專家直言:集中錄取制不變難破"一考定終身"
2009年05月22日 16:29 來源:半月談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近年來,“一考定終身”的高考制度一直爭議不斷。然而,旨在打破“一考定終身”的新課改高考,同樣引起了強烈爭議。人們關注的焦點是:如何做好科學的制度設計,既能打破“一考定終身”,讓中國的孩子走出應試教育,同時又能保證公平,真正選拔出優(yōu)秀人才。

  本刊記者就此采訪了知名教育專家熊丙奇。

  不改革集中錄取制度,不可能真正打破“一考定終身”

  熊丙奇認為,從字面上理解,在集中高考之外,再結合學業(yè)水平測試和綜合評價,對學生進行錄取,確實改變了“一考定終身”。但是,如果分析目前整個高考的錄取流程,其實質還是一次錄取定終身,只是把“一考”變?yōu)椤岸嗫肌保荚噾?zhàn)線拉長,并沒有減輕學生的考試焦慮。

  他舉例說,江蘇省2008年高考進行了“高考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評價”三位一體的錄取改革。在錄取中,教育部門按高考成績(語數外三門)劃批次控制線,作為投檔依據,同時對填報每批次的考生提出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要求,而各高校結合學生的高考分、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評價進行錄取。其結果是,把原來一條高考分數門檻,變?yōu)椤案呖挤謹甸T檻”加“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兩個門檻,一個學生因某門功課失誤,就有可能失去填報二本高校的機會,而在錄取中,高校也把學業(yè)水平測試折合為分數加在高考分數上排序錄取。再具體觀察學業(yè)水平測試,也是各科目的卷面考試。改革的效果是,高考錄取方案更為復雜,學生的學業(yè)壓力更大。

  “這是不改革集中錄取制度的必然結果。”熊丙奇表示。

  他說,我國高考的集中錄取制度,是把高校分在不同批次,按照學生的分數與志愿,依次錄取。不管是傳統(tǒng)志愿填報方式,還是平行志愿方式,考生的分數都是排序錄取的重要依據,這就不可避免地讓高考、學業(yè)水平測試,都為這一次集中錄取服務。事實上,近年來為在集中錄取中體現公平,分數的地位更加強化,一些高校主動取消各類校內加分,放棄120%取檔自主權,實行平行志愿的高校,更承諾“進檔即取”。

  在集中錄取制度中,為保證高等教育資源的配置率,以及分數公平,每個考生雖可填報多所高校志愿,但只能拿到一張錄取通知書。而由于各高校招生錄取時批次的不同、錄取分數的高低,直接限制了高校之間的轉學,一名學生,很難輕易擺脫高考錄取的學校。

  打破“一考定終身”的三重境界

  在熊丙奇看來,真正打破“一考定終身”,應該是多次考試、多次錄取、多次機會,即學生可以參加多次考試,每次考試對于高校錄取來說,同等有效;高?蛇M行多次錄取,由此可以實現考生拿到多張錄取通知書,在拿到錄取通知書之后再選擇學校;被高校錄取之后,仍舊有自由轉學機會,而不是無論是否適合這所學校,都得“堅持”到底。簡言之,即建立高校自主招生制度,以及與之對應的學生自由申請學校、自由轉學制度。

  當然,熊丙奇很清楚,從當前的集中錄取制度,要一下子完全轉到高校自主招生,是不現實的。他因此提出高考改革打破“一考定終身”的三重不同境界。

  第一重境界,是“變一考為多考,集中錄取”,也就是江蘇的實踐。但目前這種錄取方式因投檔分數線、錄取分數線嚴格劃定,及學生在大學中轉學受到嚴格限制,上述“改變”,結局還是“終身”在高考之后即定。

  第二重境界,是“維持一考,變一次錄取為多次錄取”。其操作方式是,基于一次考試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或者高考成績),高校向考生提出申請成績要求,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可以向多所高校提出申請,高校根據申請者的高考成績(或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中學學業(yè)成績、綜合評價,結合學校的面試考察,自主錄取考生,考生可拿到多張錄取通知書。例如,北京大學、中山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大在錄取時,均提出620分以上者可以申請。達到620分的考生,若申請以上四校,四校將獨立考察申請學生,并發(fā)出錄取通知書。學生拿到錄取通知書之后,可根據各校錄取的專業(yè)等,再做選擇。這種招考方式,學生的選擇權大大增加,學校對學生的考察,也擺脫了分數這惟一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這種錄取方式,為學生求學期間的自由轉學創(chuàng)造了條件。

  第三重境界,則是“多次考試,多次錄取”,其操作方式是,考生一年之中可以自由選擇參加多次測試,每次測試對于高考錄取,具有同等的效用,考生可拿任何一次成績去申請高校,高校則以這一成績?yōu)榛A,綜合學生的中學學業(yè)成績、綜合素質自主錄取。 

  高考改革必須堅持的方向:真正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真正的自主招生

  熊丙奇認為,目前我國教育部門所談的改變“一考定終身”,還停留在第一重境界。對這種調整,有人擔心錄取中是否存在不公而加以反對,而實際上,這種調整,依據集中錄取規(guī)則分析,還根本無法涉及高校的自主招生權,其對考生的影響不是“公平”,而是“折騰”:錄取方式變復雜,而考試焦慮加深,學業(yè)負擔加重。

   “真正打破‘一考定終身’,應朝第二重境界邁進,最終實現第三重境界。簡單地說,即增加高校招生自主權,擴大考生選擇權,使考生能獲得多張錄取通知書。當然,要實現這一點,關鍵還在于能否保證招生錄取的公平!毙鼙姹硎,現在不少人以當下教育環(huán)境無法保證招生公平為由,反對高校自主招生。那么,為何不從保障自主招生公平出發(fā),呼吁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和高校內部管理同步改革呢?如果高校同步實行自主辦學,完善學術管理、教授治學,建立理事會、教授委員會,所有招生過程公開、透明,自主招生的學生信息公示,招生公平并非不可求。

  這位學者建議,對高考制度的改革,必須堅持的方向是,逐漸打破集中錄取制度,穩(wěn)步推進高校自主招生,目前比較可行的方式是,高校自主招生與集中錄取制度相結合。首先,舉行真正意義上的學業(yè)水平測試(重在考查學生能力與素質,而不是學科知識),將其作為學生參加高校自主招生的筆試成績,高校根據學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中學學業(yè)成績、綜合表現,并結合學校對學生的考查,錄取學生。在這一過程中,學生可申請多所學校,可拿到多校錄取通知書,然后再做選擇。這樣,既能實現學校的自主招生,實現對學生的多元評價,又能通過多張錄取通知書,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增強高校間的競爭。其次,未被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以及未通過自主招生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多張錄取通知書,必然意味著學校無法一次錄取成功),再參加集中高考,按照原有方式錄取,以確保高校的資源配置率。將來,在自主招生走向成熟之后,隨著其錄取比例增大,集中錄取可逐漸取消,變?yōu)槎啻巫灾髡猩?/p>

  熊丙奇呼吁說,我國的高考改革,不要永遠在集中錄取的計劃框架中,做考試科目的加加減減和考試形式的分分合合,應從受教育者的素質培養(yǎng)出發(fā),突破改革困境,真正打破“一考定終身”。 (肖春飛)

【編輯: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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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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