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交鋒
7月2日凌晨,北京大學本科招辦負責人表示,依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北京大學招生辦在核實全部事情之后決定,放棄錄取改變民族成分騙取加分的重慶考生何川洋,并報學校批準。(7月2日《新京報》)
為捍衛(wèi)“公平誠信”,不能破例
公平、誠信是現(xiàn)代法治社會的道德基石。此次北大拒絕錄取曾更改民族成分以騙取高考加分的何川洋,既是對民意和輿論的尊重,也有充分的政策法規(guī)依據(jù),更重要的是,通過“殺一儆百”,有助于肅清日益嚴重的高考舞弊之風,守住我們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
近年來,盡管形形色色的高考舞弊現(xiàn)象層出不窮,但公眾對高考公平的認可度仍然很高,分數(shù)面前實現(xiàn)了人人平等,并且,確實有許多寒門子弟通過高考改變了自己與家庭的命運。因此,如果聽任對高考公平的損害,那么其危害就不僅限于教育領域,整個社會的秩序都可能失范;尤其是某些權勢者在高考中為子女謀取非法利益,這絕不僅僅是簡單的個人誠信問題,甚至也不僅僅是政策、程序上的問題,其背后往往牽涉到非常復雜的腐敗鏈條。何川洋的父親是當?shù)卣猩k主任,母親是組織部官員,而這起事件曝光后,重慶方面立即對其父母作出了停職的處理,因為他們擔任的職務與這起弊案顯然有著直接關聯(lián)。
其實,包括筆者在內的許多網(wǎng)友,對何川洋本人并無惡意。作為一起弊案的知情者或者是被動的參與者,他已經(jīng)為此付出了代價,而且由于他考試成績的優(yōu)異,我們還很愿意給他更多的同情。但是,我們卻也不能容忍北大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對他“網(wǎng)開一面”,不用重典,焉能淳正風會?
一個尚未成年的孩子犯了錯誤,確實可以原諒,也應該鼓勵他汲取教訓、改過自新。但是,腐敗卻決不能姑息,公平誠信這條底線是不能開口子的。
□林耀國(博士)
為平眾怒而嚴懲,不如寬容
對狀元何川洋,到底該不該嚴格執(zhí)法?輿論分成了兩派,一派主張嚴辦,一派主張寬大。其實,從道理上講,兩邊都有道理。但是,我想問的問題是,為什么這樣一個明顯違規(guī)的事實,網(wǎng)上會出現(xiàn)兩派?至少,一個不容忽視的背景是,現(xiàn)在我們的社會,誠信這個在西方看來是最大問題的東西,基本上已經(jīng)無所謂了。教育,原本是應該把培養(yǎng)學生誠信作為首要任務的,但現(xiàn)在的學校,無論大、中、小學,造假舞弊已經(jīng)屢見不鮮。中小學不造假的老師,很可能會被淘汰;中學會考,大部分學校都是抄襲的天下;剛剛結束的大學本科評估,不少學校都是老師帶著學生有組織的造假,就連一些大牌教授,甚至校長副校長都帶頭抄襲。
像改民族成分這種事情,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jīng)是司空見慣的小事了。據(jù)筆者了解,不少從民族地區(qū)來的學生,只要家里有點本事的,都會想方設法把自家孩子改成少數(shù)民族,占那點民族加分的便宜。重慶狀元何川洋的家長,屬于有權人,而且是當?shù)刂苯迂撠熣猩拇笕宋,愛子心切,利用職權,為自己孩子改民族,的確也相當可惡。一個能考上狀元的孩子,按道理,家長是不應如此弄權的。如果早知自家孩子能成狀元,估計當初打死他也不會這樣做。反過來,說明這家長,不僅可惡,而且糊涂。這個事,孩子自己也應該知情,為什么成績如此優(yōu)秀者卻如此沒有志氣,不加阻止,也應負一點責任。
顯然,比較起來,那些有組織的造假,那些大牌教授和校長們的抄襲,比起一個考生改民族,哪個是大巫,哪個是小巫,我想,每個人都明白。如果從處理這位狀元開始,有關教育管理部門能夠嚴格執(zhí)法,取消其入學資格,從此以后,對類似問題發(fā)現(xiàn)一個處罰一個。同時,對學校里所有不誠信的行為“開刀”,將所有被曝光的抄襲舞弊者,不論是誰,統(tǒng)統(tǒng)處理,不假姑息,殺一儆百,那么,我認為嚴辦這個狀元,是對的。但是,如果教育管理部門,放著這些影響更惡劣者不去查辦,單單因為這個狀元惹出了網(wǎng)絡事件,為了暫時平息眾怒,渡過難關,就嚴辦這一個,那我看還是算了。
大惡在,不是不能究小惡,但前提是大惡也得一并追究才是,不追大惡,只究小惡,不僅難以服人,而且有可能將小惡引向大惡。
□張鳴(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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