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昨日向記者證實:該校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和原校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因涉嫌受賄罪,先后于9月13日和9月26日被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陳昭方被捕后已被免去常務副校長職務,龍小樂在被拘留前已被免去校黨委常務副書記職務。兩人均為正廳級干部。目前,此案正在偵查中。
10月9日,兩校領導被捕事件先在該校校園網(wǎng)上公布。10日16時許,該消息的瀏覽量為1.41萬次,半小時后,即增加了近500次。至10月11日16時許,瀏覽量已激增至3.4萬次。此事受關注程度之高,可見一斑。
針對某些媒體此前報道的此案案情可能包括武大的基建工程及“武大和兩家私企投資近十億元合辦的武大東湖分!保袢瘴錆h大學校長助理、武大東湖分校校長彭宇文教授面對記者求證時稱:該校的基建工作完全由投資方掌控,該校原先的投資人為湖北田野集團和弘博集團,前者控股65%,后者為35%,今年初,雙方簽署了股權轉讓與收購的協(xié)議,由田野集團收購弘博集團東湖分校的全部股份。目前,該校已投資6億多元,而不是某些媒體說的10億多元。該校教學和管理等秩序正常,財務上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違紀違法問題。
這并非武漢高校被曝光的首起腐敗案件。湖北的7所部屬院校中,就有3所校級領導有貪污腐敗行為,而這7所高校的中層干部中,都出現(xiàn)過經(jīng)濟問題。地方院校情況也大致相當。今年以來,湖北地方院校中,就查出2所高校領導存在違法違紀。據(jù)分析,問題多出在基建、招生等環(huán)節(jié)。
本報將繼續(xù)關注此案的進展。
高校腐敗:不得了,得根治(快評)
鄂 言
“你看看,連老知識分子也這么干,真是不得了!”一位80多歲高齡的老人看到武漢大學兩位校級領導“犯事”后,這么感慨。
的確,當教授高官淪為“階下囚”,怎不令人痛心,怎不讓人震動!
高校當然非“凈土”,它是社會的一個部分,社會上的腐敗現(xiàn)象,高校也會有。不僅湖北高校查出了問題,其他地方的高校也有不少。從這個意義上說,湖北近期在武漢大學查處了兩位教授高官,并不值得大驚小怪。但高校官員,尤其是書記、校長等“高官”的任職體制,在某種程度上也滋生了高校特殊的腐敗問題。
這些年,高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迅猛,但各種矛盾與問題也集中顯現(xiàn)。以湖北為例,其高等教育規(guī)模,居全國前列。全國共辦了320多家獨立學院,湖北就有31所。2008年,湖北考生被高校錄取的總數(shù),超過了1981年全國高校錄取的新生總和。近年來,沿海某市就興建了3個大學城。在較短的時間內,如此大規(guī)模地大興土木,如此成倍地擴大招生,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恐怕都是空前的。但也因此,高校領導干部在校園建設、招生、采購等方面的貪污腐敗,也很突出?纯茨且贿B串“高校腐敗案”榜單,實在讓人沉重。
如何遏制這種現(xiàn)象的蔓延?這是一個現(xiàn)實的課題。高校黨政“一把手”多為廳級或副部長級干部,監(jiān)督卻存在諸多問題。制度設計上,能否多研究一些有效的辦法,既杜絕“帶病提拔”,也預防“發(fā)燒生病”?
這就提出一個問題:如何加強對高校領導干部任期中的管理,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從現(xiàn)在看,雖然有年度述職制度,但形式的東西多,實質的內容少。對大多數(shù)群眾“不信任”的領導干部,很多都沒有及時調整。許多上級的調查也往往是在“東窗事發(fā)”后才介入。
其實,讓各種不同專業(yè)背景的教授們去管建樓蓋房一類的事情,即使不“出事”,也很難“出彩”。因為,即使是教授,也不是萬能的。高校行政、后勤社會化的改革能不能更徹底一些?以建樓為例,國外流行的“建筑代理制”模式,是否可以更多借鑒?以專業(yè)人做專業(yè)事,單位的事最大限度地讓社會去做,這樣,不僅利于減少腐敗的機會,也利于提高做事的質量。
說到底,高校成為貪污腐敗高發(fā)區(qū),也是在警醒執(zhí)政者,對大學的改革不能拖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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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部分高校腐敗案
□武漢理工大學原副校長李海嬰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總額達1400多萬元,判處無期徒刑。
□延安大學原校長惠延德在任榆林高等師范?茖W校黨委書記期間受賄60余萬元,判刑13年。
□南京財經(jīng)大學原副校長劉代寧被控受賄160多萬元。
□浙江理工大學原黨委書記白同平受賄65萬余元,判刑11年。
□同濟大學原副校長吳世明因受賄罪被判刑10年。
□湖北美術學院原副院長李澤霖受賄25萬余元,判刑5年。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基建處原處長李庚耀、副處長周榮海因犯貪污、受賄罪,分別判刑7年和3年。
□湖北大學原副校長李金和受賄80多萬元,判刑13年。(記者顧兆農(nó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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