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隨著高考的結(jié)束,學生填報志愿工作的完成,高考復讀成為近段時間的熱門話題。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發(fā)布了《關于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公辦高中不得招收復讀生。2007年8月,教育部部長周濟在“2007招生任務中部片區(qū)座談會”上再次重申,從明年起,全國所有公辦普通高中禁止辦復讀班,禁止招收高三復讀生。為了積極響應教育部的文件規(guī)定和部長的講話精神,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也都下文,明確了這一政策。但是,在實際執(zhí)行中,一些城市的公辦高中仍然在辦復讀班,今年更有燎原之勢。那么,公辦高中辦復讀班為何屢禁不止?記者對此做了調(diào)查采訪。
占用公共教育資源,與應屆畢業(yè)生不公平競爭,浪費當年的招生計劃,延長了考生的就業(yè)期,增加了社會負擔。
調(diào)查
分數(shù)過二本線老師勸復讀
近日,記者接到豫西某縣一位家長的電話,稱他的孩子今年高考考得還算滿意,超過二本分數(shù)線十幾分,有望被一所二本高校錄取,這本來是一件令全家人歡喜的事情,但孩子自從回校聽了班主任老師的一番勸說后,死活不愿意上二本學校了,而要選擇復讀,而且復讀的地點就在孩子目前的學校。孩子告訴家長:“老師說了,復讀一年,明年肯定能考上一所不錯的一本,前途會更好!奔议L告訴記者,本來是一件歡喜的事現(xiàn)在變成了別扭的事,我們主張孩子今年就走,而孩子堅持聽老師的話再復讀一年。這位家長還告訴記者,在他們身邊,聽信老師的話,放棄二本、三本志愿、選擇復讀的學生不在少數(shù)。這究竟該怎么辦呢?
“這類現(xiàn)象在一些縣里的高中并不少見,有些考生考試成績超出二本線20多分,也被老師勸說放棄上學,改為復讀。老師們?yōu)槭裁催@么積極地勸這些優(yōu)秀的考生復讀呢?主要是利益驅(qū)動,F(xiàn)在評判一所高中、一名老師的優(yōu)劣,更多的是看學校和班級的本科上線率,這些相對優(yōu)秀的學生今年被計算在上線率內(nèi),明年可以再一次被計算在上線率內(nèi),個別學生也許還能考入明牌高校,為學校和老師贏得榮譽和獎勵。尤其是廣大的農(nóng)村考生,家長對高考政策了解得不多,往往迷信老師的說法,導致了一些優(yōu)秀學生紛紛選擇復讀。這其實是在拿孩子做冒險的實驗,而學校和老師卻在悄悄受益,這種現(xiàn)象是導致一些公辦學校辦復讀班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币晃欢嗄陱氖赂呷虒W工作的老師向記者介紹
復讀班招生如火如荼
7月2日,記者按照一些考生家長的指點,以考生家長的名義到洛陽市的一些公辦高中進行暗訪,結(jié)果發(fā)現(xiàn),有兩所高中學校毫無遮攔地在招收復讀生,一所高中準備采取讓復讀生插班的形式,入校后再分班,還有兩所公辦學校打出分校招復讀班的招牌,以應對教育主管部門的檢查。
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位于洛龍區(qū)的省示范性高中洛陽八中,在一樓的走廊里,記者看到這里擺放著2007年復讀班、復讀生的情況介紹資料,內(nèi)容很有誘惑力。該?紕辙k公室門口張貼著2008年計劃招復讀班的告示以及各個班的老師分配情況,當記者稱自己的孩子考了470分,怎么收費時?一位女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他們是按今年學生的高考分數(shù)收費的,分數(shù)越高收費越低,470分的成績?nèi)绻麘艨谑鞘袇^(qū)的,需要交1000元的檔案保管費,如果戶口是縣里的,要交2000元的培養(yǎng)費,另外還要交650元的其他費用。他們今年計劃招300名復讀生,一個文科班,三個理科班,招滿為止,7月21日開學。當記者索要相關材料時,遭到拒絕,其稱校領導不讓發(fā)材料。
隨后,記者又來到另一所省示范性高中洛陽一高,在該校門口以及辦公樓的墻壁上,分別張貼著紅色的《2008年洛陽一高關于招收復讀生通告》,另外校門內(nèi)的電子顯示屏上也有明確顯示,內(nèi)容為“為滿足廣大考生到我校復讀的強烈愿望,洛陽一高今年將招收部分高三年級復讀生。凡2008年高考成績在二本控制分數(shù)線下50分以上者,每學期復習生均應交納學雜費、書作費、住宿費等1000元!
另根據(jù)2008年高考成績要繳納培訓費,具體標準為:
二本分數(shù)線以上:理科517分,文科513分,洛陽市區(qū)學生復讀免收培訓費,外地市縣(含九縣、市八中)學生收費3000元。
二本分數(shù)線下50分:理科476至467分,文科472至463分,市區(qū)其他學校學生復讀收費5000元,洛陽一高的學生復讀收費2500元,外地市縣(含九縣、市八中)學生復讀收費6000元。
在該校招生辦公室,工作人員還向記者介紹了按分論價的情況,他們今年計劃招400名復讀生,一個文科班,五至六個理科班,定于7月31日編班,8月1日上課。
下午,記者又來到省示范性高中洛陽三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招收復讀生,但是為了應對上面的政策,打個擦邊球,招生后不專門設復讀班,而是插班安排。因為教育部門不讓公辦學校辦復讀班,我們這么做也是沒有辦法,不過效果是一樣的!倍鴵(jù)記者了解,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規(guī)定,公辦高中學校不允許舉辦復讀班,也不允許高中畢業(yè)生插班復讀。
在孟津縣第一高級中學及洛陽九中,記者也看到了招收復讀生的告示,只是特別注明是分校招生,并在溫馨提示中強調(diào)了“根據(jù)國家教育部規(guī)定,2008年各公辦高中嚴禁招收高三復讀生”。
復讀生人數(shù)逐年上漲
洛陽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的相關人士認為,從現(xiàn)行的高考制度和社會選人用人機制來講,取消復讀生顯然是行不通的,因為它有強烈的市場需求,一個人上了大學與不上大學不同,上普通大學和名牌大學不同,這都會導致考試失利或者考得不理想的考生選擇復讀。在他看來,復讀生的教育應該由社會力量承擔,但需要政府主管部門加以引導和組織,這些師資可以是新生力量的老師,也可以是已經(jīng)退休下來發(fā)揮余熱的老師,但無論如何不應該侵占公共教育資源,擠占現(xiàn)有的教師資源。另外,從當前的現(xiàn)實情況看,要想徹底取消公辦高中的復讀班,政府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要有明確和嚴厲的制裁措施,使令行則止。
據(jù)調(diào)查,目前,以洛陽為例,每年有相當數(shù)量的復讀生,卻沒有足夠的社會民辦培養(yǎng)機構消化。以2008年為例,該市參加高考的考生人數(shù)約為5.7萬人,預計復讀人數(shù)為2萬人,僅洛陽市區(qū)就有大約7000人將選擇復讀。這些復讀生社會培訓機構消化不了,也給了公辦高中“可乘之機”。在這方面,與民辦高考復習學校相對發(fā)達的鄭州市沒有可比性,這也是鄭州市公辦學校辦復讀班較少的重要原因。據(jù)了解,除洛陽市外,我省其他省轄市高中公辦學校辦復讀班的現(xiàn)象也較為普遍,并且復讀生人數(shù)呈逐年上升之勢。
“學校為了追求升學率,往往把有經(jīng)驗的好教師留在復讀班,把沒經(jīng)驗的教師留給本應享受好師資的應屆畢業(yè)生班,而應屆畢業(yè)生如果考不上好大學,還會有一些學生選擇復讀,形成惡性循環(huán)!备叨䦟W生杜某說。
呼吁政府部門加大處罰力度
談及公辦高中禁辦復讀班的問題,省教育廳和洛陽市教育局的相關人士都表示,公辦高中學校辦復讀班,政策很明確,堅決禁止。
“教育部之所以要求全國所有公辦高中禁止辦復讀班,主要是公辦高中辦復讀班利用了國家教育資源進行收費,不利于教育公平。公辦高中辦的復讀班占用的是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甚至是一些優(yōu)質(zhì)資源,這對于廣大應屆畢業(yè)生是不公平的!笔〗逃龔d的相關人士介紹說。
“國家禁止公辦高中辦復讀班的政策并非剛剛提出,也不是一次兩次地提出,而是多次提,年年提。今年,我們洛陽市還再次下發(fā)了文件,禁止公辦高中辦復讀班。不過,不少公辦高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辦復讀班,而且招收復讀生的公辦高中之間還有相互攀比效仿之勢!甭尻柺薪逃值南嚓P人士告訴記者。
“公辦高中辦復讀班除了占用公共教育資源外,還有與應屆畢業(yè)生不公平競爭之嫌,而且浪費了本已很緊缺的招生計劃名額,延長了考生的就業(yè)期,增加了社會負擔。有些復讀生花費幾萬元,復讀四五年,給家庭和社會都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受益者就是這些公辦高中和他們的老師!币晃桓咧胸撠熑讼蛴浾呓榻B。
“政府主管部門應該對復讀生出臺一些高考限制或降分政策,以保護應屆畢業(yè)生的高考權益。”一位家長如是說。
“高三復讀班占用了高中的公用資源,使本來可以多招收新生的學校減少了招生。這對應屆生而言是不公平的競爭!睂W生家長蔣先生說。
“分數(shù)低的復讀生收費高達五六千元,甚至上萬元,顯而易見是經(jīng)濟利益在作祟。分數(shù)高的復讀生雖然收費低廉甚至被免費,但他們被勸復讀,是因為學校和老師可以從中得到不少隱性和顯性的利益。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對此采取處罰措施!币晃桓咧袑W校的教師如是說。
公辦高中辦復讀班為何屢禁不止?業(yè)內(nèi)人士眾口一詞,目前,教育主管部門禁辦復讀班的文件出臺幾年了,而且年年重復出臺,就是少見處罰措施。這也是公辦高中頂風作案的最主要的原因。對公辦高中辦復讀班,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嚴格管理,加大處罰力度,要堅決取締已招收的復讀班。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公辦高中辦復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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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2年,教育部發(fā)布《關于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指出: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公辦學校招收高中畢業(yè)生復讀的現(xiàn)象有增加的趨勢,教育部要求加強管理。為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guī)模,從2002年秋季開學起,各地公辦高中不得占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yè)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yè)生插班復讀。
2、河南省教育廳在《關于2004年普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也曾提出:各地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準舉辦高中畢業(yè)生復讀班。 (辛漸 李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