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早報》報道:有消息稱,銀監(jiān)會將出臺政策,要求商業(yè)銀行將房貸首付比例從目前最低30%提高到40%-50%。盡管各大城市商業(yè)銀行均表示尚未接到總行相關(guān)通知,首付比例仍維持最低30%的政策,但暫停二手房按揭、停辦抵押貸款等等暗自收緊個人房貸的做法,其政策傾向仍然被突然曝光于公眾聚焦之下。
從一種基本的“民生”情感出發(fā),個人房貸收緊很容易被看成是對普通百姓尤其是低收入者的壞消息。例如,房價暴漲很大程度上是炒房者給鬧的,他們未必依靠銀行貸款,而真正亟待購房的普通百姓卻反而被提高的門檻擋在了外邊。上海、深圳等地首先擬提高的是購多套房的首付,順應(yīng)的也許正是這一思路。不過筆者認為,鑒于多種因素,收緊個人房貸應(yīng)該是整體性的。提高自住房房貸首付比例甚或采取其它限制措施,非但不違反“關(guān)注民生”的原則,從一定意義上說甚至是對廣大普通市民真正的愛護。
個人房貸以及其它各種消費性貸款,其作用是讓人們提前擁有或享受,實質(zhì)則是“寅吃卯糧”,是對本人以及家庭未來可支付能力的預支。假如未來可支付能力并非想象得那么美好,則是一種“透支”;嵯禂(shù)、CPI等等反映宏觀經(jīng)濟運行、社會現(xiàn)狀的各種指標,一般都有一個國際公認的合理范圍和安全范圍。個人房貸首付比例,百姓用于支付購買自住房占整個消費支出的比例,人們在消費、享受中預支未來的比例等等,與基尼系數(shù)、CPI等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照理也應(yīng)被控制在一個合理和安全的范圍內(nèi)。一旦超過了范圍,不僅意味著銀行風險增大、社會不安定因素增加,同時也會對個人現(xiàn)實和未來生活產(chǎn)生一系列復雜的負面影響。
從一般規(guī)律看,普通人的支付能力總是跟不上消費需求,而人們的“購買理性”以及“借貸理性”畢竟是有限的。例如貸款買房,究竟貸多少款、買多大的房才最劃算,這筆賬幾乎沒人能真正算清楚。一方面,住大房、好房或買晚了更吃虧早已形成一種共識,欲望和誘惑會在不知不覺中戰(zhàn)勝理性;另一方面,這筆聯(lián)結(jié)現(xiàn)在與未來、當代人與后代人的大賬,涉及的未來因素、不確定因素實在太多。沈陽今報的一篇報道可印證人們建立其真正的借貸理性究竟有多難:部分年輕人刷卡透支無度,已變成“變相啃老族”。大學剛畢業(yè)的小程對媒體說:“有了信用卡之后,平時的消費增加了不少,以前一個月花不了1000塊錢,現(xiàn)在幾乎每個月都透支。我的信用卡現(xiàn)在大概欠了3000元。每月工資才1000多元,實在沒錢還的時候,就由著銀行去扣利息了。雖然要給銀行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但我還是忍不住要刷,因為它可以幫我解決生活中急需解決的難題!迸c小程一樣有透支消費習慣的年輕人不在少數(shù),透支部分基本都是由他們的父母買單。年輕人既是刷卡的主力,同時也是買房的主力,誰都無法保證他們不把刷卡心態(tài)和習慣用在貸款買房上。
在一種看似很人道、很體恤窮人、很關(guān)注民生的“居者有其屋”理念的支配下,很容易認為銀行房貸的門檻越低越好。殊不知,房貸也是一把雙刃劍。正面之刃當然功不可沒,而作為負面之刃,起碼會掩蓋兩個問題及矛盾:其一,既然有了個人房貸這個主要的購房資金來源,人們在決定購買多大面積、什么檔次的住房時就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大量的現(xiàn)實是,或從“面子”出發(fā),或從“增值”的潛在意圖出發(fā),或受中國人傳統(tǒng)的“置業(yè)”情結(jié)的左右,人們的購房標準常常會于自覺不自覺中超出自身實際能力和實際需要。其二,由于土地的特殊性,住房不應(yīng)被視為一般商品,“居者有其屋”體現(xiàn)的是對所有人安居權(quán)的尊重。就像醫(yī)療一樣,無論再窮的人,基本醫(yī)療都應(yīng)得到滿足,因為這不僅是對公民健康權(quán)、生命權(quán)的尊重,也是一個現(xiàn)代文明社會制度優(yōu)越性的重要體現(xiàn)。至于富人、準富人存在的更高級的醫(yī)療服務(wù)需求,則可以通過支付更多的錢來換取。所有人“居者有其屋”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而不能完全憑個人經(jīng)濟實力通過市場購買解決。正是因為地方政府在提供廉租房、經(jīng)濟適用房上普遍缺乏興趣,普通百姓才只好把獲得居住權(quán)的希望寄托于銀行貸款之上。這實際上等于銀行在緩解基本居住的矛盾,在掩蓋、彌補地方政府責任的缺失。問題是,銀行畢竟不是政府也不是慈善機構(gòu),即使再窮的人,歸還貸款本息一分也不能少。銀行僅僅是政府的一個臨時“替身”,無論是滿足基本居住需要還是追求虛榮,這筆沉重的成本負擔最終都只能由個人扛著。
個人房貸收緊能抑止購房需求從而遏制房價漲幅,是一個人所共知的簡單道理。更需要探究的是道理背后的道理:其一,假如普通百姓被抑止的是那部分非理性的需求,從而避免了過重的月供負擔以及對未來生活的負面影響,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其二,假如部分市民本來只能靠銀行貸款解決基本居住,而房貸收緊后致使其基本居住無法解決從而矛盾凸現(xiàn),勢必逼著地方政府加快廉租房、經(jīng)濟適用房建設(shè)和供給的步伐。(劉以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