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地稅局向媒體公布《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征稅業(yè)務(wù)指引》(簡稱《指引》),列舉了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七種情況,對超標準或超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須繳個稅的政策進行詳細解讀。
據(jù)了解,公積金繳存規(guī)定與個稅政策有差異,具體包括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
繳存比例:20%VS12%
對于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guān)管理規(guī)定:允許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繳存比例。每個單位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yīng)當?shù)扔诨蚋哂趩挝焕U存比例。
而稅務(wù)上規(guī)定:允許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個人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住房公積金的最高繳存比例為12%;單位和職工個人實際繳存比例低于12%的,按實際比例計算扣除。這意味著,個人可以選擇20%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超過12%的部分要征收個人所得稅。
繳存基數(shù):15135元VS9081元
對于繳存基數(sh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guān)管理規(guī)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由2005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diào)整為2006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本繳存年度的月繳存基數(shù)原則上不得超過本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06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5倍,即3027元×5=15135元。
而稅務(wù)上規(guī)定:廣州市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允許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個人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shù)最高上限標準為9081元/月(2006年度廣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27元×3倍);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低于住房公積金扣除上限標準9081元的,以實際數(shù)計算允許扣除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以后繳存年度(從2008住房公積金年度起)的扣除限額標準,根據(jù)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廣州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調(diào)整。這意味著,繳存基數(shù)超過廣州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06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倍的,也就是繳存基數(shù)超過3027元×3=9081元,就要對超出部分進行納稅。
廣州市地稅局特別提醒,市民如對住房公積金計稅政策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市地稅局納稅服務(wù)熱線12366-2咨詢,或登錄廣州地稅網(wǎng)站www.gzds.gov.cn 查詢。
七大案例
總有一種情形適合你
繳存基數(shù)扣除上限:9081元 繳存比例扣除上限:12%
1 完全達標型
單位和個人繳存基數(shù)標準和繳存比例,均符合規(guī)定。
問:某公司國內(nèi)人員張三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12%,2007年7月份張三工資收入為4900元(未含單位為張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問7月份張三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張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低于扣除上限;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12%,不超過扣除,根據(jù)《關(guān)于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的通知》(穗地稅發(fā)〔2007〕148號,以下簡稱“148號文”)規(guī)定,單位每月為張三繳付住房公積金600元和張三本人每月繳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均可全額在張三個人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答:張三7月份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yīng)納稅所得額=(4900+600)-(600+600)-1600=2700元
2、應(yīng)納稅額=2700×15%-125=280元
注:稅前共允許扣除1200元。
2 單位達標 個人超標
單位繳存比例12%,個人繳存比例20%!
問:某公司國內(nèi)人員伍先生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單位繳存比例為12%,個人繳存比例為20%,2007年7月份伍先生工資收入為4900元(未含單位為伍先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問7月份伍先生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伍先生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低于扣除上限;單位繳存比例為12%,不超過扣除上限,個人繳存比例為20%,超過上限,根據(jù)148號文的規(guī)定,單位為伍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600元,允許在稅前扣除;伍先生本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000元,只允許在稅前扣除600元;其本人超過12%比例所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400元(5000×8%=400),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伍先生7月份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yīng)納稅所得額=(4900+600)-(600+600)-1600=2700元
2、應(yīng)納稅額=2700×15%-125=280元
注:稅前共允許扣除1200元。
3 單位不足 個人超標
單位繳存比例為8%,個人繳存比例15%!
問:某公司國內(nèi)人員陳先生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單位繳存比例為8%,個人繳存比例為15%,2007年7月份陳先生工資收入為4800元(未含單位為陳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400元),問7月份陳先生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陳先生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低于扣除上限;單位繳存比例為8%,不超過12%的幅度,個人繳存比例為15%,超過12%的幅度,根據(jù)148號文規(guī)定,單位每月為陳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400元允許在稅前扣除,陳先生本人每月繳付的住房公積金750元,只允許在稅前扣除600元,其本人超過12%比例所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150元(5000×3%=150),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陳先生7月份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yīng)納稅所得額=(4800+400)-(400+600)-1600=2600元
2、應(yīng)納稅額=2600×15%-125=265元
注:稅前共允許扣除1000元。
4 單位個人 比例超標
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為20%。
問:某公司國內(nèi)人員李四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20%,2007年7月份李四工資收入為4900元(未含單位為李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000元),問7月份李四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李四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為5000元,低于扣除上限9081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20%,超過12%的幅度,根據(jù)148號文的規(guī)定,單位每月為李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000元,只允許在稅前扣除600元,其單位超過12%比例為李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400元不予在稅前扣除;李四本人每月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000元,也只允許在稅前扣除600元,其本人超過12%比例所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400元,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李四7月份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yīng)納稅所得額=(4900+1000)-(600+600)-1600=3100元
2、應(yīng)納稅額=3100×15%-125=340元
注:稅前共允許扣除1200元。
5 比例達標 基數(shù)超標
單位和個人繳存基數(shù)標準,均超過扣除上限!
問:某公司國內(nèi)人員王先生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1100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12%,2007年7月份王先生工資收入為10680元(未含單位為王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320元),問7月份王先生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王先生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為11000元,超過扣除上限;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12%,不超過12%的幅度,根據(jù)148號文的規(guī)定,單位每月為王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320元,只允許在稅前扣除1089.72元(9081×12%=1089.72),其單位超標準為王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230.28元,不予在稅前扣除;王先生本人每月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320元(11000×12%=1320),也只允許在稅前扣除1089.72元(9081×12%=1089.72);其本人超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230.28元,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王先生7月份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yīng)納稅所得額=(10680+1320)-(1089.72+1089.72)-1600=8220.56元
2、應(yīng)納稅額=8220.56×20%-375=1269.11元
注:稅前共允許扣除2179.44元!
6 完全超標型
單位和個人繳存基數(shù)及繳存比例,均超過扣除上限!
問:某公司國內(nèi)人員何先生2007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15135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20%,2007年7月份何先生工資收入為16973元(未含單位為何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3027元),問7月份何先生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何先生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為15135元,超過扣除上限標準;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20%,超過12%的幅度,根據(jù)148號文規(guī)定,單位每月為何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3027元,只允許在稅前扣除1089.72元(9081×12%=1089.72),其單位超標準和超比例為何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1937.28元,不予在稅前扣除;何先生本人每月繳付的住房公積金3027元,只允許在稅前扣除1089.72元(9081×12%=1089.72),其超標準和超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1937.28元,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何先生7月份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yīng)納稅所得額=(16973+3027)-(1089.72+1089.72)-1600=16220.56元
2、應(yīng)納稅額=16220.56×20%-375=2869.11元
注:稅前共允許扣除2179.44元
7 比例不足 基數(shù)超標
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低于12%,但繳存基數(shù)超過上限!
問:某公司國內(nèi)人員陸先生2007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公積金基數(shù)為11000元,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10%,2007年7月份陸先生工資收入為10400元(未含單位為陸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100元),問7月份陸先生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分析:陸先生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為11000元,超過扣除上限;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均為10%,不超過12%的幅度,根據(jù)148號文規(guī)定,單位每月為陸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100元,只允許在稅前扣除908.1元(9081×10%=908.1),其單位超標準為陸先生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191.9元,不予在稅前扣除;陸先生本人每月繳付的住房公積金1100元,也只允許在稅前扣除908.1元(9081×10%=908.1);其本人超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部分191.9元,不予在稅前扣除。
答:陸先生7月份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額如下:
1、應(yīng)納稅所得額=(10400+1100)-(908.1+908.1)-1600=8083.8元
2、應(yīng)納稅額=8083.8×20%-375=1241.76元
注:稅前共允許扣除1816.2元!
(羅斯丁 黃雅熙 王凌 衛(wèi)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