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望從現(xiàn)有的7%提至8%。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在醞釀研究相關事宜。
今年市“兩會”期間,市人大代表汪蘭潔提出有關提高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議案。她指出,目前上海市職工公積金繳存7%的比例 (即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繳存的比例,各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7%)過低,已無法保障普通職工的住房權益。
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lián)合頒發(fā)的 《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各城市應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近年來,房價上漲,但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維持1999年確定的職工和單位各5%—7%不變,與上海房價和人均GDP增長幅度不相適應,在全國處于較低水平。
雖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本市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yè)和自收自支的事業(yè)單位及其所屬的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職工,可以繳納1%—9%的補充住房公積金,但受種種條件限制,大部分行業(yè)如國家機關、差額預算事業(yè)和社會團體等不能參照執(zhí)行。到2007年底,全市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職工約8000多家,近60萬人,分別占全市繳存單位數(shù)和應繳存職工的11%和8.8%。可見,大部分企事業(yè)單位職工以及政府機關公務員,沒有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答復中表示,該中心接到代表議案后專門展開研究,認為在房價依然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利于提高職工購房支付能力。該中心擬在今年二季度書面提出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到8%的建議,報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市政府審議。(作者: 程賢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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