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在香港旺角警署內(nèi)強奸及非禮多名少女,被判監(jiān)12年的“淫警”梁禮仲,透露為結識異性,1個月內(nèi)64次取用上級電腦密碼,擅入警署電腦偷看8名妙齡女子資料,被告早前承認8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1日在區(qū)域法院被判加監(jiān)1年。
被告梁禮仲(30歲)1日身穿整齊西裝接受判刑,但未見有被告親友到庭聽判。區(qū)院法官在判刑時,建議警務處在應征面試時要為應征者做心理評估,或在招聘后定期抽樣檢查警員的心理質素。
法官斥被告濫用上司對他的信任,多次盜用主管高級督察的電腦登入密碼,取得8名女受害人資料后私下約會,行為影響警隊形象及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法庭有責任嚴懲阻嚇。考慮到被告尚年輕,本案8名女事主未有被性侵犯,遂酌量調整判刑。
案情指,2008年10月20日至11月22日,被告64次利用主管高級督察的帳戶和密碼登入電腦系統(tǒng),查看8名年齡由16歲至22歲女性個人資料后,以警員身份致電她們,借協(xié)助調查約她們到旺角警署門外等候,再領她們進入警署房間內(nèi)進行“單獨問話”,但交談內(nèi)容并不涉及任何調查工作,而是大談“咸濕笑話”、替她們看相看掌等等。
8次“會面”歷時10多分鐘至1個多小時。被告被捕后在警誡下承認專門搜尋年輕女士的個人資料,想借詞約會她們,看她們是否長得漂亮。
辯方大律師1日引述梁禮仲的心理報告指出,梁在小欖精神中心接受治療進度理想,也愿意繼續(xù)接受治療。同時心理專家認為梁的性觀念有正面的改變,可見治療對他有莫大裨益,也減低他重犯的機會。并指被告已表露悔意,透露犯案只因工作壓力大,加上難以面對婚姻失敗。同時,被告的父親在被告年少時有婚外情,事件令被告的成長有重大打擊,導致他性濫交。不過法官在判刑中反駁,父母婚姻出現(xiàn)問題在現(xiàn)今社會并不罕見。
梁禮仲早于去年9月在高院承認非禮及強奸罪名被判監(jiān)12年。當時控罪指他于2008年11月14日至24日間,致電4名年齡介乎16至21歲的少女,借口查案將她們引到旺角警署,對其中3名少女上下其手及強奸19歲女報案人,至慘遭強奸事主報警揭發(f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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