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博士男生,涉嫌偷拍自己與一名年老宗教機構人員X先生的淫褻片段和照片后,勒索對方630萬元,另勒索同一機構的高層Y款項。期間,X曾交出81萬元,最后報警揭發(fā)事件。涉案博士生否認串謀勒索及勒索4罪,案件昨于區(qū)域法院開審。
被告張家和(27歲),被控2項串謀勒索及2項勒索的交替性控罪?刈镏赋,被告于2009年4月至5月22日期間,串謀女子王琦,以恫嚇方式要求X交出630萬元。被告另被控于2009年5月22日,串同王以恫嚇方式,要求Y交出金錢。
控方透露,X為香港一間宗教機構的職員,Y則為同一機構的高級人員,警方未有落案起訴王。據悉,王年約59歲,為一位名醫(yī)的母親。
被告張家和與王于案發(fā)日,到該機構總辦事處,向Y的女秘書要求見負責人,并向女秘書展示淫褻片段,及宗教機構桃色新聞的剪報。當時,王偷錄3人的對話,有關對話昨日亦在庭上播放。對話中,王指曾跟X當面對質,要求對方不再跟張見面,惟X仍不斷致電張要求見面。當他們向女秘書播放淫褻片段時,聽到張的嗚咽聲。會面后,女秘書通知Y接見兩人。
事主Y則供稱,王表示要投訴X,又指她認識了張數月,認為張是一名乖學生,惟最近有所改變,后來知悉X跟張的不倫關系,認為事件影響張的學業(yè),遂決定向機構投訴。張又主動向Y展示一段10多分鐘的淫褻片段,片段中有2名男子,其中一人是X。
Y指王要求將X停職、隔離,及作出賠償,又考慮向機構索償。張向Y表示自己在進修中,原本有新的意念和發(fā)明,但被事件影響,遂要求X賠償,及要求X不要出席翌日的一項活動。3人會面后,Y同日跟X見面,要求X不要出席翌日的活動和停止職務。翌日,王再致電Y,要求商量機構賠償的事,惟Y沒有理會。
控方開案陳詞指,張曾在X擔任校監(jiān)的中學就讀,畢業(yè)后加入學校的管理委員會,于是跟X稔熟。張于2008年起多次前往X的辦公室和宿舍,后來X開始跟張發(fā)生淫褻行為,X同時要求張說猥褻說話,如不合乎要求,X會拍打他的屁股。王知悉此事后,指示張偷拍跟X的淫褻行為,及作出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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