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4日電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王國強二十三日在接受香港媒體采訪時透露,內地孕婦若到香港產子,孩子將不會獲得內地的戶籍及相關福利。香港《大公報》二十四日發(fā)表社評表示,當前對待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應該采取一種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關鍵是安全、有序管理而不是禁止。
社評指,“不給戶籍”的警告,對大部分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來說,心理上的阻嚇作用可能會有一些,但實際影響不會太大。能夠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多數不可能來自農村或城市貧困人口,經濟問題不會在她們優(yōu)先考慮之列;而且,孩子在香港出生,就有了香港的居留權和身份證,日后有需要隨時可以來港讀書、看病、就業(yè)以至申請公屋、申領綜援,少了內地的戶籍和福利不是什么“重大損失”。而且,要重新取得內地戶籍也不是太困難的事,近年不少在內地工作、定居的港人以至外國人,也選擇了加入中國國籍,例子還頗不少。
社論認為,光想禁止是禁不來的,也無此必要,因為根據憲法和基本法,香港居民也是中國公民一分子,而且,建成亞洲區(qū)內的醫(yī)療服務中心也正是特區(qū)政府的努力目標之一。 目前的關鍵是要執(zhí)行好由二月一日起生效的內地孕婦入境新規(guī)定,如此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并不是什么壞事,至于孩子日后長大,來港就學或就業(yè),可補香港出生率低下之不足,而且其中可能有人才、有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