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日,眾多新聞媒體記者冒雨趕往澳門終審法院。澳門終審法院對“歐文龍案”作最終宣判: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控受賄、清洗黑錢、濫用職權等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七年,罰款二十四萬元并沒收財產。 中新社發(fā) 史利 攝
一月三十日,押解歐文龍的囚車(白色)在警車的護衛(wèi)下駛入澳門終審法院。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最終宣判:歐文龍被控受賄、清洗黑錢、濫用職權等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七年,罰款二十四萬元并沒收財產。 中新社發(fā) 史利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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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2日電 澳門廉政專員張裕表示,因應調查需要,澳門首次要求國際刑警向涉及“歐文龍案”的三嫌人發(fā)出全球紅色通緝令,有望將三人解回澳門協(xié)助調查或接受法律裁決。該案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從未停頓,預計短時間內有案件送交司法機關;與此同時,廉政公署正在全力跨境追查“歐案”犯罪所得的贓款。
據澳門《市民日報》報道,國際刑警組織接納澳門廉政公署透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的請求,對涉嫌與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巨貪案有關的三名澳門居民林偉、何明輝和陳明瑛發(fā)出紅色通告(全球紅色通緝令)。
張裕指出,紅色通緝令是澳門廉政公署于一段時間之前,因應調查需要而通過相關機制,及經國際刑警澳門支部的協(xié)調提出這個要求,根據國際刑警網頁的消息,近兩天便正式向全球發(fā)出該通緝令。
被問及有否信心通過紅色通緝令將三人解返澳門,他相信一切需視乎今后的發(fā)展情況,但作為調查機關,肯定希望相關人士可以返澳協(xié)助調查,如果已經被列為嫌犯,則需接受法律裁決。
張裕表示,這是澳門廉政公署首次引用紅色通輯令,亦承認因有三人逃離澳門,在未能提供相關數據下,加強了廉政公署對“歐案”第二階段的調查難度。他坦言,“歐案”的調查工作是一個很大挑戰(zhàn),其中涉及犯案的時效性、復雜性,加上大量的工程、文件、銀行賬戶等。
關于跨境追查“歐案”犯罪所得的贓款,張裕強調,廉政公署將全力追贓,但預期這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因需要得到其它國家或地區(qū)相關部門的協(xié)助,甚至要經歷一些司法程序才可達至。
張裕表示,原則上應由特區(qū)政府提出追贓的工作,現時由廉政公署代表特區(qū)負責,惟案件被揭發(fā)時,廉政公署已作出部署,至今有關工作亦展開了一段長時間。
另外,張裕提到,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書,歐文龍犯罪所得而被充公的總金額應該是八億五千多萬元,有誤會是兩億多,其實判決書有一些明細并沒有列明具體價值。
張裕重申,“歐案”第二階段的調查工作從未停頓,更相信未來一、兩個月會完成一些案件的調查,隨即移送至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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