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聯(lián)合國6月9日電 (記者 孫宇挺)聯(lián)合國安理會9日就伊朗核問題通過第1929號決議,決定對伊朗實行自2006年以來的第四輪制裁。
當天的表決結果顯示,安理會15個理事國中有12個國家投贊成票,土耳其和巴西投票反對,黎巴嫩棄權。新決議不僅加強了已有的制裁措施,擴大了受制裁的實體和個人的名單,同時新增了一些制裁手段。
根據(jù)決議,主要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伊朗在國外參與核領域的投資活動;禁止各國向伊朗出口坦克、戰(zhàn)斗機和軍艦等重型武器裝備;禁止伊朗進行任何與可運載核武器彈道導彈有關的活動;加強在港口和公海對涉嫌運送違禁品貨船的檢查措施;禁止各國與伊朗進行與核活動有關的金融交易,同時禁止伊朗在國外開設可能會被用于資助其核活動的獨資或合資金融機構。
決議附件中包含了自安理會制裁伊朗以來通過的最大的一個制裁清單,其中包括將受到資產(chǎn)凍結的40多家伊朗實體,其中許多實體與伊朗伊斯蘭革命衛(wèi)隊有關。伊朗原子能組織伊斯法罕核技術中心負責人賈瓦德•拉希奇則被列入禁止出國旅行的制裁人員名單。
安理會在2006、2007和2008年先后通過三個制裁伊朗的決議,以防止伊朗獲得與核活動相關的物質,并對相關實體和個人實施了資產(chǎn)凍結和旅行限制等措施。
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和德國六國外長9日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重申六國致力于通過談判努力實現(xiàn)伊朗核問題的早日解決。聯(lián)合聲明說,決議反映了國際社會對伊朗核計劃的擔憂,但同時也為六國“繼續(xù)與伊朗進行接觸敞開著大門”。六國將繼續(xù)努力實現(xiàn)全面和長期的解決方案,以便恢復國際社會對伊朗核計劃和平用途的信心。
六國外長表示歡迎所有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外交努力,并特別對土耳其和巴西最近與伊朗達成的核燃料交換協(xié)議表示歡迎。
六國外長重申,六國在2008年6月提出的伊朗核問題復談方案依然有效,仍可以作為未來談判的基礎。六國敦促伊朗展示“現(xiàn)實態(tài)度”,對六國發(fā)出的對話和談判呼吁作出積極回應。
新制裁決議引發(fā)伊朗方面的強烈反應。來自德黑蘭的消息稱,當天正在塔吉克斯坦訪問的伊朗總統(tǒng)內(nèi)賈德稱這樣的決議對伊朗“沒有任何意義”,并稱一輪又一輪制裁無法擊倒伊朗。內(nèi)賈德8日曾警告說,如果針對伊朗的新一輪制裁決議獲通過,伊朗將停止就其核問題進行談判。
伊朗外長穆塔基說,聯(lián)合國安理會通過針對伊朗的新制裁決議是“一大倒退”,他認為世界大國沒有考慮到伊朗此前作出的努力。他對媒體說,伊朗將采取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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