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東京七月十八日電 (記者 朱沿華)日本和歌山地方法院日前要求當(dāng)?shù)厝铱p紉公司賠償中國十名女研修生約三千一百萬日元(約合人民幣二百二十五萬元),理由是三家公司對中國女工非法征收“管理費”和進(jìn)行非法解雇。
和歌山當(dāng)?shù)孛襟w《紀(jì)伊民報》十八日的報道中稱,十七日和歌山地方法院田邊支部法官矢田廣高判定,被告方——和歌山縣白浜町三家縫紉公司向原告——中國十名女研修生強(qiáng)制征收“管理費”并濫用解雇權(quán)的行為屬違法行徑。勒令其向原告支付三千一百零七萬三千八百七十一日元作為賠償。
據(jù)了解,十名中國女工分別于二00二年至二00三年作為研修生赴日,在日工作一至兩年不等。在日研修期間,她們除每月必須向中介機(jī)構(gòu)支付二至二點五萬日元的“管理費”外,還每天被迫加班至深夜,節(jié)假日也不能正常休息。為了欺騙當(dāng)?shù)氐谋O(jiān)督檢查部門,縫紉公司要求女工每晚七點打卡“下班”后繼續(xù)為完成定額而工作。
中國研修生于二00四年成立工會要求縫紉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卻慘遭解雇。二00五年六月她們將三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違法征收的“管理費”、遭解雇后未能獲得的應(yīng)得工資以及賠償費約三千五百五十四萬日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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