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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外國人入境修正案明年11月實施 部分人士豁免

2006年12月15日 09:52

  中新網12月14日電 據日本《中文導報》報道,作為日本反恐對策的環(huán)節(jié)之一,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出臺“出入境管理與難民認定法”修正案,于今年5月17日在參議院全體會議上獲通過并正式成立。新法案規(guī)定,16歲以上外國人入境日本時,需提供正面照片,登記個人指紋。法務省表示,該修正案預計將從2007年11月23日開始實施。

  修正案規(guī)定,外國人入境日本時,必須提供指紋和臉部照片等“個人識別信息”。這與2004年1月美國開始實施的US-VISIT制度類似。不同的是,日本不對簽證申請人采集生物特徵即掃描指紋的措施,只在外國人入境時登記指紋。

  作為例外,以下外籍人士可以豁免:1、在日韓國、朝鮮人等擁有“特別永住權”的人;2、未滿16歲者;3、因外交、公務來日者;4、應政府邀請來日訪問者。以上豁免者以外的人,若入境時拒絕提供指紋及臉部照片,將不被允許進入日本。對于法務大臣認定的恐怖主義者,相關部門可將其強制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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