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進入了三伏天,高溫補貼發(fā)放卻是“冰火兩重天”:以湖南為例,近日媒體曝出長沙高溫補貼發(fā)放存在較大落差,多數(shù)公務員和白領在空調下辦公,每月可以領到200元;許多工人烈日下奔波勞碌,降暑補貼未領到一分,有的環(huán)衛(wèi)工人則被“兩斤白糖”打發(fā)。
頂著烈日工作的工人無緣高溫補貼,這不是怪事嗎?
要按相關政策,白紙黑字,這錢該進工人師傅的口袋。據(jù)湖南省2005年發(fā)出的《關于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凡有高溫作業(yè)和露天作業(yè)的用人單位,防暑津貼標準原則上每人每月應不低于150元。露天、高溫,一線勞動者顯然符合條件?上,在現(xiàn)實中,這以人文關懷為初衷、使工人能夠體面勞動的政策卻被束之高閣了。
那么,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呢?
首先恐怕是用人單位用人理念上存在問題。在部分用人單位眼里,基層勞動者取之不竭、用之不盡,“你不干,自有人干”,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用不著費心“伺候”;不少負責人缺失起碼的人文關懷,只把基層勞動者當成賺錢的工具。
其次,勞動者掌握的相關信息不足、維權能力弱、維權渠道不大通暢。許多一線工人尤其是農民工,并不知道自己還該有這么一份補貼;即使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為了保住飯碗,心理往往是:什么補貼不補貼的,算了算了!上哪兒說理去?怎么爭得過人家?……寧愿吃黃連、裝啞巴。歸根到底,還是維權太不易了呀。
第三則是相關部門監(jiān)管不力。用人單位之所以敢無視相關政策,原因就在于相關部門缺乏監(jiān)管、處罰無力。不發(fā)就不發(fā),也沒人管,那還怕什么?自然不發(fā)。
不患寡而患不均,補貼背后埋藏的不公,如果任其發(fā)展,危害甚大。政府和工會組織應該行動起來,為勞動者撐起“遮陽傘”,加大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一方面,引導企業(yè)轉變用人理念,另一方面,切實負起監(jiān)管之責,為工人撐腰、說話。這樣,阻礙社會公平的絆腳石才會被踢開,傘下的工人才能真正成為有尊嚴的體面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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