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4日電 據(jù)人民日報報道,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日前在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審計研討會上透露,明年向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凡是哪個部門、哪個單位有屢查屢犯問題的,一定要點名。
李金華說,國家的財政資金主要是納稅人通過稅收的形式向國家提供的。政府用這些錢,怎么花?為什么這么花?必須向納稅人有一個交待,唯一的辦法就是公開透明。這些年把主要精力放在對中央部門的預算執(zhí)行審計上,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就是想在全國帶個好頭。
李金華透露,今年的預算執(zhí)行審計方案就明確了一條,明年向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凡是哪個部門、哪個單位有屢查屢犯問題的,一定要點名。對于審計結果公告,開始一些人不太容易接受。但是公告制度既是法律的規(guī)定,也是一個通行的國際慣例。我們的指導思想是,不管問題多少,制度必須堅持,同時要把握好節(jié)奏、尺度,現(xiàn)在有些公告相對集中,有些公告相對分散,目的就是盡量不要引起所謂的“刮風暴”。
審計就是要揭露問題,但揭露問題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我們準備今年在預算執(zhí)行審計之前給大家一個多月的時間自查,凡是自查自糾的問題一律不上審計報告。從審計的主觀愿望來講,希望問題越少越好,沒有問題最好。審計的成本也是很大的,如果真的管理都規(guī)范了,各項制度執(zhí)行都很好了,審計工作就好做了。(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