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顧秀蓮在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2008年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表示,今年要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不適應未成年人特點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觀念,制定出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機制。
顧秀蓮透露,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全國有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90%的地市和一部分縣區(qū)、街道成立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但由于社會環(huán)境中還存在多種誘發(fā)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不良因素,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仍任重道遠。
顧秀蓮強調,今年要做好青少年重點群體的預防工作。加大對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不良行為青少年、閑散未成年人、進城務工青年子女等群體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力度,防止他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繼續(xù)推進“12355”青少年服務臺建設,大力實施“青少年違法犯罪社區(qū)預防計劃”,積極推進“為了明天工程示范縣市”創(chuàng)建工作,不斷深化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試點工作;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貫徹力度,加快制定與之配套的實施辦法;研究、制定和改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設的有關文件,改革不適應未成年人特點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觀念,制定出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機制,貫徹對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逐步建立綜治、法院、檢察、公安、司法行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加強形勢分析和職能協(xié)作,形成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職能體系;進一步推動縣、鄉(xiāng)(街道)建立工作機構或設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逐步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工作隊伍;根據(jù)“分級負擔”的財政體制要求,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加強工作督導,督促各地區(qū)、各部門完成工作任務。
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以及辦公室成員出席會議。(見習記者徐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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