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周正龍案”9月27日上午正式開庭。周正龍在庭上堅稱“華南虎照片造假過程中”所有行為都是其獨自進行的,并沒有其他人參與,但涉及細節(jié)問題時,周正龍大多回答不知道。陜西旬陽縣法院當庭作出判決,詐騙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兩罪并罰,判處周正龍兩年零六個月——在程序意義上,轟動一時的華南虎大戲就這樣收場了。
選擇在一個舉國關注神七宇航員出艙的日子里,開庭審理另一個全民關注的華南虎事件,機緣巧合背后的一番良苦用心,確實意味深長。自然,有關方面是希望這次審判的社會影響越小越好——漫步太空才是值得關注的大事,一個農民造假騙錢根本不值一提。但是有關方面顯然低估了中國民眾對于正義與真相的孜孜以求和對于法治理想的不懈追求。
從“華南虎事件”到“周正龍案”,不僅意味著事件內涵和外延的大幅縮減,同時也意味著虎照風波已然從一個公共社會事件和公共娛樂事件上升為一起公共法治事件。一起原本平淡無奇的造假案,經過歷時一年多情節(jié)離奇的公開演出,已經獲得了非常巨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尤其是當“周正龍不可能是一個人在戰(zhàn)斗”已然成為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常識”時,“周正龍案”必然無可選擇地成為考驗中國法治的典型標本——公眾期待從“周正龍案”中看到的,不僅有虎照背后的正義與真相,更有法治的水準和力量。
如果有關方面能夠看到并且重視“周正龍案”的法治標本意義,那么就絕不會把它當做一個“很小的案件”來草率處理。當然,旬陽法院嘴上說這是一個“很小的案件”,實際上卻相當重視并且為此做好了充分準備——將此案當做一個“很特殊的案件”來“特事特辦”和精心準備。
首先,說是“公開審理”,卻“公開”得讓人感覺很別扭。盡管“公開”,但并非人人可旁聽,因為“座位有限”所以要“擇優(yōu)旁聽”,但法院“擇優(yōu)”的標準是什么,何謂優(yōu)劣,公眾一無所知,以至于周正龍的妻兒都被當做“劣質聽眾”而被淘汰出局了;本來還有個補救的辦法,那就是向公眾現場直播庭審實況,可法院卻在法庭內采取屏蔽設施,嚴格規(guī)定旁聽者“不得攜帶手機,不得攜帶錄音、攝影、攝像器材”。
再者,關于周正龍是不是“一個人在戰(zhàn)斗”這個公眾最關注的問題,法庭滿足于周正龍的“堅稱”,而對于其在造假細節(jié)問題上“大多回答不知道”并沒有尋根問底的打算,這實際上只能加重公眾對于“合謀造假”的懷疑。周正龍堅稱“一個人在戰(zhàn)斗”,可是,作為一個農民,周正龍能PS那些虎照嗎?既然是他一人所為,為何對法官的詢問總是回答“不知道”?
法槌落下,本該意味著平紛止爭,卻再次引起一片爭議,這究竟是法治的代價還是法治的悲哀? (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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