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稱知情權等應作為新人權入憲
2008年12月11日 03:05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顯明昨天表示,十七大報告中所描述的“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構成了新的人權體系,如果將來有機會修改憲法,這些人權應寫入憲法。
昨天下午,中國人權研究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顯明表示,我國人權事業(yè)處在歷史的一個新的起點上,這要求對人權體系進行重新描述。目前我國憲法列舉了28種人權,但這種用列舉的方式定義的人權體系是封閉的,其數(shù)量與十七大報告比起來差別比較大。(記者郭少峰)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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