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四日電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十四日在此間表示,中國專門設立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lián)席會議機制,以落實和監(jiān)督實施十三日公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二00九—二0一0年)》。
王晨表示,尊重和保障人權,國家公共權力機關負有主要責任,為此中國專門設立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lián)席會議機制,采用由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協(xié)商制定的辦法,使國家機關承擔起實施行動計劃的主要責任。
據(jù)介紹,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lián)席會議機制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成員單位共五十三個。聯(lián)席會議機制既負責組織制定行動計劃,也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行動計劃的執(zhí)行、監(jiān)督與評估。
王晨說,組成聯(lián)席會議機制的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將依照“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原則,將《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二00九—二0一0年)》有關內容納入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職責,并通過具體措施將各項任務部署到本部門、本單位的各級機關。
他強調,聯(lián)席會議機制為行動計劃的實施提供了有效保障。通過這個機制,把與保障人權有關的各個國家機關和單位都吸收進來,把各部門和單位參與制定行動計劃的過程與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落實行動計劃的責任與義務有機地統(tǒng)一起來,使制定的過程成為提高認識和落實責任的過程。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二00九—二0一0年)》是中國首次制定的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guī)劃。行動計劃全文約兩萬兩千字,共六部分,明確了未來兩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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