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修訂后的統計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隨后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巡視員何永堅指出,本法將杜絕領導干部人為干預統計工作。
何永堅表示,如何保證統計數據真實準確,是社會各方面都十分關注的問題,因為統計調查取得的數據是了解國情國力、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依據。這次修改統計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為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何永堅為此,本法對提高統計調查的科學性;堅持統計調查的獨立性;杜絕領導干部人為干預統計工作;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法如實提供統計調查所須的資料;將統計工作至于社會監(jiān)督之下;對統計弄虛作假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等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統計法共7章50條,除第一條是關于立法目的的規(guī)定外,其他規(guī)范都是為實現立法目的服務的。只要認真學習、自覺遵守、嚴格執(zhí)行統計法,統計數據的質量是有法律保障的。(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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