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體多處淤紫
“兒子死得慘啊,看著他的尸首真是目不忍睹啊。”方國蘭和焦書彥回憶說,他們第一眼看到兒子的尸體時,兒子正直挺挺地躺在醫(yī)院的大廳里,襪子套在腳趾頭上,下身穿件秋褲,而且這件秋褲根本不是他自己的。
而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方國蘭和焦書彥無法看到和證明兒子死之前到底發(fā)生了什么,唯一能求證兒子死因的只有尸檢。
方江偉的尸檢報告,是2007年11月29日由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監(jiān)所處委托河北檢察法醫(yī)檢驗鑒定中心做的。
記者看到尸檢報告中有這樣的描述:“……鼻根部有0.3×0.3cm表皮脫落,生活反應不明顯。雙側鼻腔有血性液體。左側外耳道有少量血性液體。左頸部有兩處直接為0.1cm的針孔樣表皮損傷,并有4.5×2.4cm皮下出血。左肘窩有直徑為0.1cm的針孔樣表皮損傷!蟠笸壬隙蝺(nèi)側有5.0×3.5cm青紫斑,右大腿中下段有15.0×8.0cm青紫斑……”
死者家屬就死者死因提出3點質(zhì)疑:1.死者的鼻腔內(nèi)為什么有血?2.死者的左頸部和左肘窩的針孔是怎么回事?3.死者身上的青紫斑是怎么來的?
“兒子生前除了智商有點低,身體一直很健壯,很少吃藥打針,為什么會突然‘肺動脈栓塞’而死?”焦書彥說,兒子死亡的當天早上,她就向醫(yī)院要病歷本,可醫(yī)院說病歷本已給了看守所,在家屬們的一再追問下,直到天黑公安局才給了他們。
-9萬元“困難補助金”
方江偉死后,尸體一直停放在贊皇縣醫(yī)院太平間里。
方國蘭說,這期間,贊皇縣公安局的人一直催促他盡早埋葬尸體。但方國蘭一直覺得“兒子死得不明不白,應該保留證據(jù)”。直到2007年12月7日,也就是方江偉死后的第9天,縣公安局的人找到他們夫婦,要簽訂一份“協(xié)議書”。
協(xié)議的甲方是贊皇縣公安局,乙方是方江偉父母。協(xié)議中寫著“乙方兒子方江偉在看守所羈押期間,于2007年11月29日死亡。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共識,同意簽訂此協(xié)議!
記者看到協(xié)議中第一條約定就是: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困難補助金9萬元。
“什么‘困難補助金’啊,他們的意思就是要‘私了’,拿這些錢來掩蓋他們的罪責!狈絿m說,開始他堅決不同意簽字,后來他們開導他說,“反正人也沒了,這錢你再不拿著,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經(jīng)不住周旋的方國蘭最終簽了字?伤睦锵耄幢隳昧隋X,也不會放棄給兒子討說法。
按協(xié)議第二條約定,“此協(xié)議簽訂之后,乙方應將方江偉尸體及時埋葬,在尸體埋葬后五天內(nèi),甲方一次性將困難補助金支付給乙方!2007年12月12日,方江偉的尸體“入土為安”了,方國蘭含著淚拿了9萬元“困難補助金”。
飽受“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的煎熬,強打起精神的方國蘭毅然“違約”了,他根本做不到、也不可能做到協(xié)議中的要約———“尸檢結果不再作為處理依據(jù),協(xié)議生效后雙方互不追究”,他開始四處上訪伸冤,還請律師寫了控告書,控告贊皇縣公安局有關工作人員的刑訊逼供和玩忽職守。
-17歲河南小伙死在看守所
同是贊皇看守所,此前半年多,一個17歲的河南小伙也死在里面。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小伙子應該是16監(jiān)室的!鼻赜ジ嬖V記者,他也是聽號里人說的,人本想送到石家莊搶救,但拉到元氏還沒等到石家莊就死了。
經(jīng)記者初步調(diào)查,死者名叫郅國玉,此前在石家莊市某集團當保安,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化工鎮(zhèn)人。2006年9月因一起刑事案件被羈押在贊皇縣看守所。
2007年4月19日6時,郅國玉的父親郅專新突然接到看守所電話,說他兒子病重,要他“速來”。但見到兒子時,兒子已死了18小時。
公安局領導告訴他,郅國玉是“呼吸衰竭”致死。家屬不認可,要求進行法醫(yī)鑒定,但看守所提出要他們拿5000元鑒定費,他們說生活都得靠“借債乞討”,哪支付得起這么大一筆費用。結果是不給鑒定。
后經(jīng)協(xié)商,石家莊市某集團出3.5萬元(其中兩個月應得工資,八個月看守所內(nèi)工資),看守所出了1.5萬元。
郅專新懷疑兒子死因不明,本不同意簽字,但一家人在石家莊市吃住一個月,經(jīng)濟上支撐不住,只好拿錢回家。
來源:長城在線-燕趙都市報 記者 靜冬 李文河 圖/靜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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